大家好,今天趁着有点空闲时间跟你们分享一下我今天看到的一则新闻,而引发的一点感悟。“女子产后抑郁丈夫诉离婚被驳回”聂某与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育一女。丈夫聂某称,妻子段某外出打工,春节回家几日,平时近无音信,且二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矛盾频发,聂某遂提出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生产后患上产后抑郁症,后又被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依据《民法典》判决不准离婚。
产后抑郁的主要表现
每天或者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体验到悲伤、空虚、无助;兴趣丧失、觉得生活无意义;睡眠变差,胃口不好;经常内疚自责,担心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无法放松;焦虑不安,易怒;情绪低落,有时会无原因的流泪;有伤害自己或孩子的念头。
产后抑郁症是折磨宝妈的较为常见的精神心理疾病,产后由于身份角色转变,生理、心理等变化,宝妈的情绪,心理非常脆弱,很多长辈,甚至孕产妇的丈夫、亲人还会认为产后抑郁是「找茬儿」或者是「矫情」,而不了解这是由于产后激素在短期内急剧变化+生活短期内巨大改变导致的,和产妇的「脾气」没有多大关系。国家卫健委将孕产期抑郁症筛查纳入了常规孕检。
产妇经历过生孩子这遭*门关,身为丈夫是有责任和义务陪伴呵护的,如果因为妻子产后抑郁就要离婚,抛弃她,这是正确的做法吗?想听听大家对这件事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