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提交了一份《关于将妇女产后抑郁诊断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的建议》,引发网友热赞。她提出应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把女性产后抑郁诊疗费纳入生育险。
总有老公说,什么不痛快,都是自找的,生个孩子还能抑郁,矫情。恰恰是因为老公和婆婆等亲人的不以为然,才掩盖了产后抑郁症的危害性。杭州90后宝妈急诊室门口大喊“救我”后失踪;通州31岁妈妈在家中坠楼身亡,留下3个月大孩子……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悲剧令人唏嘘,而总有不少人人永远都无法理解一个妈妈,在产后抑郁了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绝望。
产后抑郁症是指产妇在生完孩子后,由于生理和心理因素造成的抑郁症。常常表现为紧张、疑虑、内疚、恐惧等,有些症状比较严重的产妇有绝望、离家出走、伤害孩子或自杀等极端想法或行为。有调查数据显示,大约10个产妇里面就有1个会得产后抑郁症(10%~15%),一半以上的人在生完孩子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会表现出抑郁的情绪和症状(50%~80%)。产后心绪不宁和产后精神病发病率在15%~30%,20%的产后死亡是抑郁导致的,而抑郁是导致自杀的第一成因。
方燕在建议中指出,一旦患上产后抑郁,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抑郁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等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大部分家庭因为此项费用负担过重,会放弃治疗任由病情加重。因此她建议增加“将妇女产后抑郁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该项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此外,方燕还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章财产权益后增加相应条款,规定女方因产后抑郁而单方支出的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相信所有人都会支持,一旦女性得了产后抑郁症,必将影响到孩子,甚至影响整个家庭。因此,多给产后抑郁的妈妈们一些理解和帮助,多向社会做些这方面的科普之外,以法律的方式给女性们更多一点保障,完全可以有。(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