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时,想到了病房曾经的一位患者,虽然他不是我诊治,但却令我记忆犹新。
近年来,“被精神病”成为社会热议话题,这也确实令很多人被“点醒”,动了歪脑筋!但请相信,医生是站在真理和正义的一方的
一,了解一下,哪些人有权利将患者送至精神病院?
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两种情况下,患者医院诊断和治疗:1),患者系流浪、乞讨且查找不到近亲属的,可由民*有关部门行使送治权;2)患者出现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存在自伤或伤害他人风险的,可由近亲属、所在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送至精神病院治疗,除此,除非患者采取自愿同意,否则他人不得在患者意识清楚情况下医院诊断。
二,简单了解一下,精神疾病诊断的过程;
1,观察患者一般状态:包括其意识是否清晰、仪表、情感,以及言语接触情况;
2,对患者进行精神检查:通过谈话和观察,了解患者的感知、认知、思维、注意力、记忆力、智能、自知力、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通过家属了解患者详细情况:包括出生、成长过程、性格特点、宗教信仰、家族史等,着重了解精神发病的诱因、发生、发展过程等;
4,根据病史,再次对患者进行精神检查,然后再住院期间继续认真观察、并请上级医师一同查房并讨论后,于3天内出具诊断结果,个别一时难以确诊,且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可申请疑难病例讨论。
所以,经过这么多的诊断和治疗程序,再加上患者可能需要长期住院,想要“诈病”成功的几率是很小的。
外界对于精神病人的误解实在太多了,其中有一条便是“精神病人,都不承认自己有病”。所以,在大众看来,最简单的评估一个人是否精神异常就直接看他能够承认自己有病?
说到这里,汐炜医生就要引出一个精神科教材的一个专业名词——自知力。
自知力指的是精神病人对自己疾病的正确判断能力,包括是否承认自己患病、是否需要治疗以及疾病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认知态度。自知力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反应监测、治疗依从性、预后判断、疾病康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临床上,根据患者的恢复状态,分为无自知力、部分自制力和自知力完整。
通常来讲,初次发作的精神病人,都不承认自己精神异常,并且极力拒绝治疗,这种情况,就叫“无自知力”。这其中包括有些病人,自称:“我有幻觉、我有妄想,我有精神病”,但一旦医生问及“哪些想法或行为是不对的?”他们就回答不出来了,这种情况仍属于无自知力。
通常一个精神病人可能同时存在很多精神症状,对于自身的症状,有些能够认识,有些不能够认识,那么就属于部分自知力。
如果一个患者承认自己承认患精神疾病,并且积极配合治疗,那么他的自知力可能就是完整的,为什么是可能完整?因为很多患者长期反复住院,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病情了,他们懂得怎样顺着医生的思路回答问题,这时候,往往工作经验丰富的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感反应和行为举止来推测其内心的想法,进而评估患者的康复情况。
不承认自己有病,就一定是精神病吗?
这个结论显然不能够成立,拿我们正常人来说,大家都不承认自己有病,难道都是精神病?
最重要的是,自知力只是医生评估患者精神疾病的一个其中因素,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要从多方面、多维度去考虑,通常还会借助检查量表来评定,而对于疑似患者,尤其涉及下“重病”诊断的时候,都是有至少2名医生共同下结论的,所以单纯靠一句话、一个症状就能诊断精神疾病只是外界的片面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