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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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0/5 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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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父杀婴疑案引起众怒

重庆一位父亲把自己的二个亲生孩子从15楼扔下来摔死,这事引起很大的公愤。有人说:虎*不食子。有人说:这父亲要凌迟处死。

但是翻看历史案件,杀害亲生子女的案子,其实并不少。

有父亲雇凶杀人,杀死自己的二个孩子。涉案父亲周恒业有四个孩子,三儿子与他不和,曾扬言杀父亲。周恒业想:与其被孩子杀了,不如先下手杀了他。杀了三儿子后,因为二儿子有精神病,老惹祸,又雇人杀了这个有精神病的孩子。

年1月,广西玉林的一位5岁自闭症儿童灵灵被亲生父亲带进深山后掐死并掩埋。杀人犯父亲刘某在被捕时嚎啕大哭,说灵灵患有自闭症,为了治病,夫妻二人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自己实在是负担不了。

年,不良少年刘勇被父母刘福和张艳打晕后扔河里溺死。到案后,张艳说,儿子刘勇从15岁起开始逃学,偷钱,看*片,结交坏人,还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刘勇的行为让人无法忍受,夫妻二人就杀了这孩子。

这些父母的杀人,听起来「正当」的理由:这孩子祸害太大,或者祸害社会,或者拖累家庭。所以这些杀人犯或多或少都能得到社会的同情。

重庆这位把孩子扔下高楼的父亲能为自己找回一些让人同情的理由吗?

02

历史上的杀婴与杀孩往事

在今天这个社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是一件大罪。但是在历史上,杀害自己的孩子曾经非常普遍,而且杀人者很少被判刑。

在古代中国,杀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女婴。一旦遇到粮食不足,或男丁偏少,就大量杀女婴。

在人口稠密而土地稀缺的东南沿海,杀女婴比例更高。在温州和福建,历史上大约四分之一的女婴会一出生就被杀死,通常是在水里溺死,或者闷死,也有直接扔茅坑里。最极端的年代,男女比例高达:。也就是说,原本有个女婴的,被杀死40个。

杀女婴更多的是爱斯基摩人。年人类学家Boas调查Netsilik爱斯基摩人的时候,男女孩的比例是:48。

某些相信巫术的地区还有女儿就必须杀死以防止把富贵带到女婿家的习俗,曾国藩外祖家,就是信奉这样的规矩。这叫「洗女」,要洗九代,以保证江家发达。

从江嘉爵(初代)传至曾国藩的外祖江沛霖已经有六代人了,其间繁衍了二十八个男孩,却没有一个女孩。曾国藩外祖杀女时石头砸了脚,终于没忍心杀女。「洗女」这件事,还是江家自己对外透露出来的的。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留下了曾国藩母亲的命,把运气带给曾家,却直接导致自己江家衰落了。

在古代中国,没有谁会因为杀死自己的婴儿而被告官,这被视为家庭私事。在当时,全社会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

道光时期的《福建通志》还存有溺杀女婴的具体步骤:「即坐,索水,曳儿首倒入之。儿有健而躍且啼者,即力捺其首,而辗转其间,甚苦,母氏或汪然泪下。有顷,儿无声,捺之不动,始置」。

即便是已经长大的孩子,在古代也经常被杀。一些道德教化故事更是美化这种「孝」。比如舜的父亲屡次谋杀舜,舜都忍了,列为24孝。

24孝中还有个叫郭巨的人,为了不让母亲挨饿,就要把孩子活埋。类似的还有易牙烹子,也没有被谴责,反而是道德模范。

金日磾一个孩子深得汉武帝宠爱,从小随便出入皇宫。稍大,与宫女调情,被金日磾看见,就拔剑杀了。汉武帝虽然不开心,也没办法,毕竟他杀的是自己的儿子。杀子后,朝廷上下对金日磾非常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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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儿子、杀兄弟、杀亲爹

说起杀自己的亲孩子,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个典范。李世民一共有14个孩子,夭亡3个,存活11个。

这11个孩子中,由李世民亲自操刀动手,赐死4个,占总数的36.4%。

李世民的九儿子,也就是高宗李治,继承他爹杀兄弟的家学传承,弄死3个兄弟,占总数的27.3%。

女皇武则天也弄死2个,占总数的18.2%。

正常死亡的,只有继承了皇位的老九李治和不成气候的老十三。死于非命的占81.8%。

一般中国人都觉得唐朝是咱历史上伟大辉煌的年份,李世民和李治年代,更是明君治国的典范。但是,这一家人杀亲人真是很能下得了手。

秦始皇一共生了23个皇子,10个公主,结果最后只剩下一个秦二世胡亥。

胡亥把22个哥哥统统杀掉。10个姐姐更惨,全都被五马分尸,公开车裂。

胡亥的天下落到汉高祖刘邦手里。刘邦有11个儿子,正常死亡的只有两个,其余九人,或*死,或囚死,或吓死,或自杀,非正常死亡率高达81.8%,和唐太宗的儿子们一样。

不仅杀孩子,还要虐杀的,是著名的残忍皇帝石虎,二个太子都被他虐杀了。

至于杀亲爹抢皇位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比如刘劭、拓跋绍、杨广、朱友珪、冒顿单于,都是杀爹抢位的典范。李世民距杀爹也只有一步之遥。

所以,绝不要觉得古人比现代人更仁慈。杀孩子、杀亲人的事,自古以来就不少。如今的人类,已经是有史以来比较善良仁慈的。

「人心不古」这句话是很搞笑的,古人分明比今天的人类残忍很多。

04

「虎*不食子」其实是一个谎言

有人说「虎*不食子」,这其实是无知者的传谣。事实真相是:老虎经常吃亲生孩子。

雌虎完成受孕之后,态度会发生度的大转变,变得暴躁易怒,目的就是赶走雄虎,因为对于即将出生的小老虎来说,雄虎就是最大的危险因素。

如果幼崽与母虎在一起,雄虎一般是不会对自己的亲骨肉下手的,可一旦幼崽离开母亲,单独遇见雄虎的话,那么极有可能会被雄虎杀死。

雄虎遇见非血缘关系小老虎会痛下杀手的概率也成倍增加。

老虎需要很大的领地才能养活自己,一旦「人口暴增」,就会造成竞争。对雄性老虎而言,母老虎太多也会竞争食物,雄性老虎更是性资源的竞争者。

一旦资源紧张,在生存和繁衍方面发生亲子竞争,老虎爸爸也会吃掉亲生孩子。

进化心理学对亲子竞争的解释是:把各种资源用于自己繁衍,下一代基因的相似率是50%,而若是自己的子女繁衍,下一代基因相似率只有25%。所以,如果本身还有繁衍能力,在子女和自己的繁衍利益产生竞争时,选择消灭子女,就是一种优势的进化策略。

母老虎不杀自己的亲生孩子吧?并非如此。很多动物一旦发现环境不安全、或者受到威胁、或者遭受饥渴,都会吃自己的亲生孩子。老虎也一样。

有一种情况是发现环境恶劣,无法同时养活很多孩子,就会吃掉几个比较弱,剩下几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这样比诸多孩子一起死掉好。

人类的杀婴行为也是类似的策略,这种策略在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美洲的爱斯基摩人若是新生儿遇到饥荒或生活艰难,就会杀掉新生儿和体弱孩子,爱斯基摩人杀孩子的办法是在孩子嘴里塞苔藓噎死,或者放在树皮轻舟上任由漂流而死。一个月内的婴儿,母亲随时有权处死。极地的eyak人这把残疾或生病孩子直接处死,母亲若是反对也会被处死。

老虎一胎能生1-7只,最常见的数量是3只,每一胎都有一只「优势个体」——就是一胎里面个头最大、最有活力的小雄虎,但有时也可以是小雌虎。母老虎会明显偏心,对「优势个体」充分照顾。食物不够,会先让优势个体吃饱。

若是食物非常紧缺,就杀死其他幼崽,保证「优势个体」能够活下去。所以,其他小老虎若是遇到荒年,就会死在亲生母亲的爪牙之下。

不仅老虎如此,猫、老鼠、狗,也有这样的杀掉或吃掉亲生子女的情况。

与人类比较接近的灵长目动物大多数也有这种杀婴现象,已经发现有37种灵长目动物的母亲在缺乏食物或水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亲生子女。作为生物策略,这是成功的进化优势——因为这类动物一旦母亲缺水缺食物死亡,子女也是会死,所以吃掉子女保全自己,以后还有繁衍机会,比饿死自己后子女一起饿死更好。

人类在食物不足的时候,杀婴也是普遍现象,在饥荒年代杀孩子吃也很常见,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案例,这只是很多动物都普遍采取的繁殖策略。

在生存环境不安全(比如有天敌威胁)的时候,即便食物足够,母性动物也可能吃掉自己的孩子。在不安全的环境,幼崽存活率极低,这时候吃掉自己的子女(子女本来就极少有存活希望)以保存自己的体力寻找机会,就是最佳选择。这方面,老虎、猫、老鼠甚至一些兔子,都是采用同样的策略。

经受惊吓的流浪猫会吃掉自己的孩子,这是非常普遍的——并不是传说中的小猫身上沾染人类气味,而是在受到惊吓环境下的最佳策略。

吃掉孩子,一方面补充自己的营养,另一方面让自己不受牵累,留着活命未来继续繁衍。

年6月份,武汉动物园一母虎接连吃掉了自己的三只幼崽;年1月份,韩国釜山一动物园也出现了母虎吃掉幼崽事件。这类情况,一般认为是觉得不安全,情绪发生变化而诱发。

每当看到「虎*不食子」的俗话,我都想纠正一下:这是假的。老虎没有什么天然不可逾越的母爱,杀不杀孩子,都是进化出来的生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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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杀婴杀孩的进化生存合理性

站在动物进化生存策略的角度,人类也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用于分析动物生存策略的进化心理学思维,也完全适用于人类——一切行为模式的背后,都是基因繁衍。人类不过是基因机器。

在古代艰难生活环境下,不杀婴可能会导致更大饥荒,死更多人。在没有避孕技术的时代,杀婴是控制人口、减少灾难的最简便可靠的方法。

在古代社会,一个家族的强大,主要由男性决定。男性比例高的群体,可以在耕种、狩猎、战争、家族械斗、抢夺资源、科举升官等方面占尽优势,一旦家族强大,繁衍就不是问题,可以轻易占有大量的女性资源,而得到快速繁衍。而一旦家族衰落,就会很快灭族。所以,在资源紧缺的时候,溺死女婴,留下男婴,选择这种策略的群体才能胜出。

杀死一些「不肖子孙」,杀死残疾子女、精神病子女,为家族消除后患,清理不利基因,也是有利于自己家族生存繁衍的措施。

皇室为何亲人彼此残杀极其激烈?因为一旦取得皇位,占据的资源就远超常人,可以让自己的基因有极其多的繁衍机会,因此值得竞争这个高风险的位置。竞争对手也多,为了皇位安全,直接杀掉竞争对手就是最佳策略,无论是自己的亲人还是其他有野心的大臣,都要设法灭掉。

在爱斯基摩人这种大规模杀女婴的社会,男人会找不到老婆吗?并非如此。因为在艰难环境中,男人因为狩猎和开船会大规模死去,虽然男孩女孩比例差一倍,成年后的男女比例反而接近。但是如果成年后女性太多,男人狩猎的食物就不够供应,就会集体饿死。

所以,人类社会依然适用生物进化策略,那些看似残酷的杀婴策略背后,都有严酷环境的自然选择。

所幸的是在今天的社会中,生产力高度发达,又有了避孕技术,已经不需要为了食物而杀婴。

强大法治社会的建立,改变了家族和个人的丛林竞争,科技的发展让男女可以具备同等的生产力,这都让杀婴这种古老的人类文化可以逐步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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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杀孩案,疑犯杀婴的进化策略

如果不从道德角度去评判,只用进化心理学角度去思考:为什么他会采用杀死二个孩子的做法?

杀死亲生孩子就是自己基因繁衍利益的大损失,怎么可能会是合理的进化策略?

如果这种策略对他有好处,说明他的基因「认为」杀了孩子可以得到更多的基因繁衍。

这不是不可能。比如说这人是一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总是不断合作又背叛,不断承诺又撒谎,这种人在邓巴数(人左右)的小社会,会因为声名狼藉而得到抑制,但是在社会很大的时候,就可以不断骗——因为基数够大,总有很多人不知道他的品性而继续与他合作。

这种人会在一生中有数量极其多的性伴侣,在没有婚姻法的自由社会会留下大量子孙。若是社会继续变大,他的子孙也会继续获得繁衍优势,由于有遗传相关性,最后的结果是,大社会的反社会人格比例远高于邓巴数小社会。

也就是说,社会越大,骗子比例就会越高。人们不愿容忍这种人占尽好处,就会加大对他的惩罚。

反社会人格的男人一旦意识到子女成为得到性资源的约束,就会设法摆脱。

如果别的女性为他生育的孩子数量超过2个,就可以弥补他杀死2个孩子的基因损失。

如果他的潜意识让他认为自己很年轻很有魅力,甚至可以借助女人获得阶级提升而得到更多的性资源,未来会有大量的孩子(不一定是他自己意识到,而是基因在操纵他),那么消灭掉阻碍自己前程的孩子就是合理的生物进化意义上的正确策略。

但是,这种反社会人格类型,对于大众是一种不公平策略——如果得不到抑制,这种人会越来越多,损害太多人利益。所以人类一定会进化出抑制和报复这种恶行的道德本能,最终达到平衡。

这种道德本能,在原始社会可能是狠揍一顿,把他打残废。在现代社会,会变成严惩的法律。

在网络社会,就是变成极大的愤怒谴责,施加压力,希望他得到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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