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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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9/7 18:27:00

青年男女结为夫妻之后,就会考虑要一个聪明活泼的宝宝,但是有些妇女患有以下疾病,就不适合怀孕了。

1、心脏病。孕妇从妊娠的第三、四个月开始,血容量就会逐渐增加,到妊辰期第32周前后到达最高峰,比正常人要高达30%以上。血液总量的增加,心脏负担势必加重,心脏的工作量比未孕前要增加25%的负荷。另外,随着妊娠月份的加大,子宫逐渐膨胀上升,使心脏处于受挤压的不利地位。如已经患有严重风湿性心脏病的妇女就不能负担上述变化,到了妊娠晚期特别是分娩时,孕妇要用力憋气,胎儿和胎盘分娩后,子宫会迅速缩小腹压,突然降低血液循环,这种变化可导致心力衰竭。此外还会影响胎儿的血液供应,使胎儿发生缺氧,造成宫内窒息而死亡。此外,患有心脏病的妇女产后哺乳、抚育婴儿等劳累,也会对心脏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凡患有心脏病的妇女,最好先请医生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生育。

2、高血压。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妇女在妊娠第24周后,约有60%的人表现为血压进行性增高。而且越近预产期,血压越高,因而很容易发生脑溢血和妊娠中*症,给孕妇和婴儿带来生命危险。因此患有高血压病的妇女应经医生检查,怀孕后也要有医生随时观察。

3、重度贫血。怀孕后血红蛋白含量相对减少,常常造成妊辰期的血液稀释现象,即所谓生理性贫血。同时妊娠期胎儿胎盘的发育以及子宫的生长,都需要大量铁质。而恶心、呕吐以及食欲不振等妊娠反应均可影响铁质的摄入,容易产生缺铁性贫血。由于上述变化,缺铁的妇女在怀孕后可使贫血加重,出现头昏眼花、心慌气喘、疲乏无力等症状,贫血还会使胎儿的营养和氧气供应不足,导致胎儿发育不良。严重缺铁可引起流产、早产或者分泌时导致宫缩无力而发生难产。所以,血红蛋白低下的妇女应在纠正贫血后再怀孕较为合适。

4、肺结核。有肺结核的妇女怀孕以后,母体要消耗大量营养供给胎儿,同时孕妇新陈代谢加强,钙的消耗量增多必然影响结核病灶的钙化愈合,而孕妇分娩时肺组织扩张易造成肺结核病变的扩散,还有孕妇服用了一些抗癌药物,也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导致胎儿发育不良甚至畸形。因此,患有肺结核的妇女必须在治疗两年后才能恢复生育。

5、肝炎。妇女怀孕后,在妊娠早期可能发生严重的妊娠反应,比如厌食,恶心,呕吐头晕等。这些均不利于肝病的恢复,母亲的新陈代谢加强,更加加重了肝脏的负担,特别是乙型肝炎的妇女,其病*还可以通过胎盘或者分娩过程等途径传播给胎儿。此外,肝炎妇女还可发生流产、早产、死胎以及婴儿先天性畸形。因此,患肝炎的妇女没有治愈之前不宜怀孕。

6、糖尿病。糖尿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因而极易引起尿路感染,细菌若侵入胎盘易造成流产、早产和妊娠中*症。糖尿病人在妊娠的情况下会使高血糖的激素分泌增多,从而使胎盘不能适应。糖尿病妇女所生的胎儿先天性畸形比正常妇女高十倍,因此糖尿病妇女应该在疾病控制后再怀孕。

7、精神病。精神病妇女生活不能自理,如怀孕也可能引起新的心理刺激,使旧病复发。未经彻底治愈的精神病患者,给家庭和社会都可能带来严重问题。另外,不少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可影响胎儿大脑和智力发育,所以患有精神病的妇女不要生育。

8、肾炎。妇女怀孕后,胎儿代谢产物要通过母体的肾脏排出,这就加重了肾脏的负担,妇女怀孕后肾脏工作量要超过平时的50%以上,病情也随妊娠的进展而逐渐加重,患急性肾炎的妇女极可能引起流产或早产,肾炎病人的治疗用药也会给胎儿带来危害,所以患肾炎的妇女一定要待病愈后才能考虑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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