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青岛11月15日讯(记者姜婷通讯员齐文博)现在很多的精神疾病患者,正在忍受着社会上很多人的不认可,他们也想回归正常,但却经常被指手画脚,这让他们承受着非常大的痛苦。
刘女士今年34岁,未婚,她在上高中的时候出现精神异常,被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经过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来还上了大学且顺利毕业。毕业以后不久又因失恋导致病情复发,2年后病情好转,但一直没有找工作。目前刘女士能够正常生活,主动服药,医院看门诊,病情稳定。刘女士一直有去工作的打算,但又会担心压力大导致病情反复,这样犹犹豫豫地过了近十年。而刘女士一直被是否该去工作困惑着,想改变而又无法行动,感到很痛苦。“其实,像刘女士这样的患者有很多,如何走向社会,面对社会工作,是他们在精神康复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科席巧真主任说到。
席巧真指出,临床上将有无自知力及自知力恢复的程度作为判定病情轻重和疾病好转程度的重要指标。“自知力”就是是指患者对自己的精神疾病认识和判断能力,具有自知力的患者能觉察和识别自己的疾病症状及精神状态的异常,能正确判断和分析疾病。精神病患者在发病初期时尚有自知力,随病情加重患者自知力逐渐消失,自知力缺乏是精神病患者特有的表现。待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症状改善,病情稳定后,患者自知力会逐渐恢复。
那么如何判断自知力是否恢复呢,就是患者能充分认识到自己已经患了疾病;能够辨认自己正常或不正常的表现;能认识到自己所患疾病为精神类疾病;能清楚地分析说明自己病态的表现或体验属于病态的原因;能够清楚地说明精神障碍发生发展的过程;能认识到治疗是必要的,并能主动求医,迫切要求治疗,并给予积极配合。所以,在精神疾病患者是否为康复状态,“自知力”也是作为家属重要的参考依据。
席巧真建议,精神疾病在康复之后,患者及家属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要因为患有精神病,就出现太多的顾虑和不良的心理,而且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适应及自我调节能力。严格按时按量遵医嘱服药,不要认为病情轻了,好了,就擅自减、停服药,要始终与医生保持联系,由医生根据病情指导调整和减停服药。
二是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对精神病常识的了解是重要的,因为它可帮助患者康复。许多病人秋冬或开春季节病情易反复,这与气候变化,病人一时不能适应有关。因此,当季节转换时,及时增添衣物,平时加强体质锻炼,亦可防止或减少发病。
三是在康复过程中,一定要适当的锻炼,增强体质。适当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尽可能多干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杜绝饮酒、控制吸烟、注意休息、避免精神刺激,保持心态平衡。
四是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要注意正确对待自己的疾病和处理好周围的人际关系,更好的适应社会、家庭生活和工作。
所以,精神康复是指在合理的药物治疗基础上,运用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综合干预手段,尽力改善各种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独立生活能力、学习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能力等社会功能受损状况,能够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起到预防疾病复发、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从而达到独立生活、自食其力、重返社会、公开就业的目标。主要包括心理康复、适应性康复、社会功能康复、职业技能康复等方面。
为此,如何对康复期患者进行精神心理康复,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于11月17日(周六)上午9:30在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安徽路32号)举办专题公益讲座,由康复科席巧真主任主讲,感兴趣的市民朋友可以前来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