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虎*不食子”,可家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的女子张某,却在一天深夜,亲手把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儿子狠狠地摔在地上多次,听见婴儿哇哇大哭,不甘心的她还用脚踩上去……一个母亲为什么这么狠心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她给出的理由匪夷所思……
近日,曲靖中院以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摔了多少次,踩了多少脚,我记不得了”今年1月,张某的小儿子出生。2月15日晚上8点左右,张某和丈夫带着两个小孩睡觉,可张某在床上一直睡不着。
凌晨4点多,该给孩子喂奶了,张某便把小儿子抱了起来,“我刚一抱他,就像触电一样……”张某供述说,她一下就把儿子丢在了地上。
抱起,摔下……这样的动作,她重复了很多次,最后到底摔了几下,她自己也记不得了。期间,听见孩子哇哇大哭的张某还用脚去踩孩子,具体踩了多少脚,她也记不得了。
“他眼睛望着我还会动,我害怕”丈夫被妻子的举动吓得手脚发软精神病?产后抑郁?不是!悲剧发生后,鉴定机构对张某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了鉴定,得出鉴定意见:张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张某的辩护人提出:张某患产后抑郁可能性的意见,没有证据予以证实,不予采纳。
从轻处罚,一审判刑10年曲靖中院审理认为,张某因迷信产生恐惧,采用摔打在地、用脚踩踏等方式致其尚在哺乳期内的幼子(年1月2日出生)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表示了对张某的谅解。综合全案,法院决定对张某从轻处罚。
于是,曲靖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来源
春城晚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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