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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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4 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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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6-20

制定者:中华预防医学会(CPMA,ChinesePreventiveMedicineAssociation)妇女保健分会

出处:中国妇幼健康研究..32(6):-.

[关键词]产后保健;产后康复;服务质量;新生儿保健;婴儿保健

一、概述

孕产期健康是人类健康的基石,是妇幼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孕产期保健包含了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期和产褥期保健。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孕产期保健系统,孕产妇可在孕期获得全程和系列的保健服务,孕产妇孕期保健意识较强,基本都能达到5次以上的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积极促进住院分娩,保障母婴安全。产后保健服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内涵不断丰富。目前已将孕期产前检查服务和产后访视保健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相对于孕期保健,产后保健内容和服务质量及产后42天母婴体检项目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虽然42天产妇因妊娠而引起的生理变化基本恢复,但随着高龄和经产妇增多,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盆底功能损伤、心理障碍和体重滞留等问题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孕产妇产后的康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很多生殖器官延迟恢复及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将会在产后继续影响妇女健康,既往止于产后42天的产褥期保健已不能满足产妇的健康需求,应考虑将产后保健服务延长至3~6个月。再者,不仅常规母婴保健服务急需加强,同时个性化保健需求意愿也日益增加。随着医学观念的转变,全生命周期健康的理念发展,应提出适应新时期更优质的产后保健服务的指南,进一步探索更有利于产妇健康的适宜的产后保健服务时期,在内容上除了产后住院期间、出院后产后访视、产后42天母婴体检的常规保健外,还要特别重视健康教育、产后心理保健、妊娠并发症的随访和管理、盆底功能康复及婴儿定期保健等,以促进母亲健康和儿童早期发展。本指南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妇女保健分会组织国内本领域的专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产后保健指南(年)、美国妇产科医生协会(ACOG)提出的优化产后保健建议及国内相关的指南和专家共识,并征求了部分省地市临床保健实践者的意见而编写,主要目的是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产后保健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产后保健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服务提供指导。

(一)定义

1.产褥期产褥期是从胎盘娩出至产妇除乳腺外全身各器官恢复或接近正常未孕状态的一段时期,一般为6周(42天)。

2.产褥期保健产褥期保健指为分娩后至产后42天的妇女和婴儿提供规范、系统和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住院期间保健、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

3.产后保健产后保健指为分娩后至产后6个月的妇女和婴儿身心健康提供规范、系统和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重点是对有孕产期合并症和并发症及生殖器官等恢复不良的妇女进行管理。

(二)健康教育与指导

1.原则与方式

遵循普遍性教育和个体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适宜的方法,对产后妇女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及指导。

2.主要内容

(1)居家环境、清洁卫生、适宜穿着、口腔保健。

(2)生殖器官恢复、乳房护理。

(3)性健康和避孕指导。

(4)合理营养,体重管理。

(5)保持心理健康,调整心态,预防和识别产后抑郁症。

(6)妊娠期和产褥期并发症、合并症随访与管理。

(7)适宜的盆底康复、形体训练、运动指导。

(8)母乳喂养和婴儿保健。

二、常规保健内容

(一)住院期间保健

助产医疗机构应为产后妇女和新生儿提供在住院期间的医疗保健服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产妇保健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

(2)加强产后24小时监护,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3)观察体温、脉搏、心率等生命体征,观察腹部或会阴伤口、大小便状况等。

(4)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做好清洁卫生指导。

(5)加强膳食和营养指导。

(6)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开展知识和技能指导。

(7)心理卫生指导,注意产妇心理健康。

(8)加强对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产后病情监测。

(9)做好生殖器官恢复和产后避孕指导。

(10)进行盆底康复和适宜运动指导与宣教。

(11)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转交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高危管理。

2.新生儿保健

(1)观察体温、脉搏、心率、呼吸、精神状态等生命体征。

(2)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3)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测量身长和体重,进行生长发育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出生缺陷的诊断与报告。

(4)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必要时应转入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护及治疗。

(5)按照国家计划免疫程序,做好新生儿的免疫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对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接种告知。

(6)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听力筛查;有条件或高发地区进行心脏病筛查、氧饱和度检查及地中海贫血检查等。

(7)出院时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对有高危因素者,应转交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高危新生儿管理。

(二)产后访视

基层医疗卫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3~7天、14~28天分别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指导及时就医。

1.产后访视前的准备

①医院在出院时将产妇按产后休养地住址转到辖区责任社区卫生中心;②社区卫生中心的产后访视员接收到转入产妇的信息,按照产后访视安排事先电话预约上门访视的时间,并做好入户前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和相关访视物品准备;③产后访视包应配有婴儿称、布兜、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1~2支、碘伏、双氧水、消*纱布、棉签、胶布、绷带等物品。

2.产妇访视内容

①了解分娩情况、孕产期有无异常及诊治过程;②询问一般情况,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和恶露情况;③监测体温、血压、脉搏,检查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及乳房有无异常,了解大小便情况;④提供清洁卫生、膳食营养、生殖器官恢复及避孕方法等保健指导;⑤进行心理卫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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