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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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3 13:20:00

年徽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策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组成: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组成。

*府补助标准:

年四级财*给每个参保的城乡居民补助元(其中75元用于大病保险费);

年个人缴费标准:成年人元,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元;

个人缴费征缴机关:乡镇人民*府:

年个人缴费征缴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策

1.住院报销标准:省内住院: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分别为0元、元、元和元(多次住院的按照上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50%,以此类推),*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60%、65%、75%、85%,精准扶贫户在此基础上提高10%。省内普通住院单次报销封顶线分别为:00元、元、元、元。省外住院:三级、二级、医院*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55%、70%、80%。起付标准分别为0元、元和元。省外普通住院单次报销封顶线均为00元。多次住院的按照上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50%,以此类推,医院住院重新计算。符合县、乡级分级诊疗*策的不设立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超过8万元直接纳入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

2.50种重大疾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脑瘫、脑梗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乳腺肿瘤、宫颈肿瘤、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肺肿瘤、食道肿瘤、胃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结肠肿瘤、直肠肿瘤、肝肿瘤、胰腺肿瘤、恶性淋巴瘤、胆囊恶性肿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肝硬化、急性重症胰腺炎、甲状腺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脑肿瘤、前列腺肿瘤、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子宫内膜恶性肿瘤、成人先天性心脏病、膀胱肿瘤、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极低出生体重儿、超极低出生体重儿、重症肺炎、休克、儿童哮喘持续状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出血、胎盘植入、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脏肿瘤、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人工关节置换术、病*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头颈部恶性肿瘤、肾上腺肿瘤、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报销比例70%,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提高5%,其中乳腺癌、宫颈癌报销比例再提高5%。3.新生儿参保规定:当年出生且符合国家计生*策的新生儿,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按照规定缴费参保。

4.意外伤害报销规定:对参保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和赔偿的,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按住院总费用的45%比例报销。

5.转外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要到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备案表》。未办理转诊手续医院治疗的按病种费用的20%报销或不予报销(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情况除外)。

6.特殊人群报销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持证级残疾人、65岁以上老人、12岁以下儿童、计生两户及优抚对象在市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实行0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包括已脱贫人员)及“两癌”患者提高5%报销比例。9项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康复项目及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支付的范围规定: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零售药店购药、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斗殴、酗酒、吸*及其他违法乱纪所致伤病的、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出国出境就医的、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非功能性整形或矫形等。

8.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惠*策:住院费用按*策规定报销比例提高10%,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大病保险起付个人自负降至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年累计合规费用超过元部分由民*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流程地点

1.参保城乡居民在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年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2.转诊(院)医院住院的持社会保障卡出院直接结算报销(需提前办理转诊(院)备案手续),不能直接结算的带出院资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案首页)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年度缴费票据等到本地办理转诊(院)医院结算报销;

3.在徽县外陇南市内其它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出院时持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不能直接结算的带出院资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案首页)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年度缴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结算报销;

4.异地长期居住、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需提前到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外出探亲期间发病应在异地国家医院就医,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的应3日内委托亲属或致电话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持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不能直接结算的带出院资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案首页)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年度缴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结算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需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须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填报《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调查表》。

门诊特殊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报销*策(鉴定审核机构和报销地点:户口所在地卫生院)I类(7种):尿*症透析治疗(包括县级),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元。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0元;II类(13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元。精神分裂症、狂躁症、抑郁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制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00元;III类(18种):高血压(Ⅱ级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甲亢、癫痫、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包括县级;每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元;IV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疟疾、普通肺结核。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元。大额门诊报销时,患者必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市级、县级)出具的正式发票、诊断证明、处方、检查和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普通门诊报销*策(报销地点:户口所在地卫生院)

1.门诊统筹从当年筹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中划拨,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标准每人每年元。

2.普通门诊按照门诊合规费用的75%报销。

3.普通门诊报销年度封顶线以户为单位计算,即户参保人数X元,实行整户封顶,户内通用,额满即止。

4.普通门诊增加婚前检查,男女双方封顶线各为80元,包含在个人门诊元内。

分级诊疗住院报销*策

1.分级诊疗病种:县级种。乡级50种。2.分级诊疗报销标准:县、乡分级诊疗住院*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

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县级20%、乡级10%。大病商业保险报销*策: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陇南市统一由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承办,医院医院设有办理窗口。

门诊特殊病大病报销*策(年6月1日起执行):

1.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及经县经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确定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部分达到起付线元以上部分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2.大病保险对城乡贫困人口执行倾斜保障*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元,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3.报销方式。单次住院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及时给予大病保险费用报销;单次住院自负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于年内累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时予以报销;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在当年第三季度和次年第一个月分两次报销。如上半年未达到报销标准,年内累计达到报销标准的,次年第一个月一并报销。大病起付线一年只计一次,不再区分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年内累计未达到报销标准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监制:王小兵审核:刘睿

编辑:魏争供稿:任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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