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拟招聘博士研究生22人,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3月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往届毕业生须于年3月3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简章公布后,中心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第一批博士岗位招聘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中心将及时在官方网站通报博士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中心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网络报名:登陆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
报名材料包括:①有本人签名的《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格式)、《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xls格式);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⑤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⑥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总分为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中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心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省属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二)享受中心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联系人:于老师、贾老师
联系-,
单位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常年进行,一事一议;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年3月3日
注:联系应聘时请说明来自“济南市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