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王丽(化名)于今年2月2日产下一婴儿后,出现严重的抑郁症,其家人也不懂得如何治疗,导致3月2日王丽亲手杀死自己亲生骨肉的悲剧。案发后,由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其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发当日,王丽抑郁症持续加重,家人没有及时给予治疗。在病情的折磨下,王丽产生自杀念头,遂在自家厕所内喝下农药,并用菜刀和剪刀割伤自己左手手背和手腕。在自杀过程中,王丽又产生将孩子一起杀死的想法,便趁家人不备将被害人邓*抱到厕所,右手持菜刀将邓*颈部左侧割破,致使邓*失血性休克死亡,一场家庭悲剧发生了。
案发后,经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王丽作案期间的精神状态为抑郁发作,实施作案行为时,辩认能力削弱,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办案人员认真开展了证据审查、复核等工作,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案发前心理状态及表现,听取了其丈夫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在提审时,又对王丽进行了恰当的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出庭时,承办人结合案情发表了公诉意见,细致分析了本案的发生原因,警示被告人要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教育其亲朋要关爱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