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精神、心理障碍患者就近接受诊治,年底前,东平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增设了精神(心理)科。自年1月起,全县精神、心理障碍患者可以不出乡镇看病、取药了!
目前东平县以下机构可以诊治精神、心理科疾病:
既有门诊又可住院的医疗机构:
东平县精神病院(医院)(州城街道师柳林村附近,-)
设有精神(心理)科门诊的医疗机构:
1.医院(门诊楼二楼内科诊区I2诊室)
2.医院(戴庙镇卫生院)(门诊楼一楼社保科对面)
3.东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右转第二间)
4.宿城卫生院(病房楼一楼南面东头第一个房间)
5.州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二楼右侧第一间)
6.彭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楼二楼右拐北面第一房间)
7.接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一楼右拐南边第四个房间)
8.大羊镇卫生院(门诊楼一层右拐第二间)
9.梯门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一楼左拐第四个房间)
10.老湖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右拐第三房间)
11.旧县乡卫生院(门诊三楼右拐第三个房间)
12.斑鸠店镇卫生院(门诊一楼左拐过道南第二个房间)
13.银山镇中心卫生院(一楼西拐北边第四个房间)
14.商老庄乡卫生院(保卫科向西第六个房间)
15.新湖镇卫生院(门诊大厅向东第四个房间)
16.沙河站镇中心卫生院(老计生办前排门诊区左边第一个房间)
另外,以下机构可提供心理
1.医院心理科:门诊楼三楼西南角
2.医院心理科:门诊楼一楼东侧(急诊科医生办公室对门)
3.县心理健康协会咨询
为提高各乡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东平县建立“东平县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县精神病院(医院)精神科医师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点对点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联系,每月定期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坐诊1次。具体安排如下:
(通讯员白林松孙奇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