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用什么药冶疗 http://pf.39.net/bdfyy/bdfyc/190901/7433865.html澎湃新闻记者邱海鸿实习生陈卓然近日,江苏沭阳一名初一学生出校门时与保安发生争执,事后精神状态异常,医院诊断后认为该学生患上了抑郁症及应激性精神障碍。这名学生的母亲浦女士对澎湃新闻称,她家孩子朱明毅(化名)出现精神问题系学校保安殴打所致,该校——沭阳县某中学方面以保安不属于在编人员为由,一直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为此,她要求校方予以解释。该中学朱姓校长回应澎湃新闻称,出于安全考虑,学校保安不允许学生无故出校,是其职责所在。身材高大的朱同学执意出校,保安“难以控制”,处理方式“有些过烈”,但行为本身并无不妥,最终保安的腿部及肩膀也有多处瘀伤。校长表示,当地警方调查后也认定,保安在争执过程中不存在殴打行为。对于朱明毅事后诊断出的精神疾病,校长称,朱明毅同学之前曾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在校期间其精神状况一直“不太稳定”。8月14日下午,澎湃新闻从朱明毅母亲浦女士处获悉,校方态度已有所转变,正在与家长进行沟通,并表示愿意承担朱明毅的医疗费用,尽力满足家长的诉求。学生与校园保安争执后患上精神疾病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其子朱明毅就读于沭阳县某中学初一某班。经她事后了解,6月24日的午休时段,该校高考考场正在安装空调,噪音较大,朱明毅决定回家午休,因为他家离学校只有2.5公里,打车10分钟就到了。当时班主任不在班上,由班长代为管理班级,朱明毅便去了教师办公室向班主任报告,但班主任不在办公室。于是,朱明毅准备直接回家。浦女士说,她家儿子在校门口遭到保安阻拦,她在一段监控视频看到了双方发生争执的画面,“两名保安将孩子(朱明毅)按在地上,一个勒住脖子,一个摁住双腿,孩子被控制在地上动弹不得”。“孩子和保安吵了几句,后来就被几个保安按在地上。”在附近开店的目击者李女士称,当时围观人群较多,大家都担心孩子会受伤。她便用她的手机给这名学生的家长打电话,让其过来处理。“电话里传来孩子的哭喊声,让其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浦女士称,赶到学校后,她发现孩子的精神状态出现异常,“蜷缩在保安室的角落,浑身发抖,坐立不安”。随后,她将孩子医院医院就诊。与校园保安发生争执后,朱明毅被诊断患上了抑郁症及应激性精神障碍。本文图片均由家长提供诊断结果显示,除头部擦伤和软组织挫伤外,朱明毅患有“应激性精神障碍”及(重度)抑郁症状,需持续用药并定时接受心理辅导治疗。随即,浦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对于事件的经过,澎湃新闻记者尝试通过沭阳县某中学朱姓校长联系涉事保安,未获成功。校方:处理方式“过烈”,但无殴打行为浦女士表示,作为保障学生安全的安保人员,就算是履行职责,也不能粗暴对待在校学生。对于保安的相关行为,学校应该给个合理的解释。对此,沭阳县某中学朱姓校长对澎湃新闻称,该校位于当地一条道路旁,车辆往来较多,校方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学生无故单独离校,保安阻拦朱同学出校是职责所在。事后,学校询问涉事保安了解到,由于朱同学身材高大,“难以控制”,保安在处理方式上有些“过烈”。当时双方情绪波动也很大,保安的腿部及肩膀也有多处瘀伤。校长表示,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保安在争执过程中不存在殴打行为,因此,在校长看来,涉事保安的行为并无不妥。8月14日,沭阳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调取的监控录像,当时有4个保安在场,保安试图对出校的朱同学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后,一名崔姓保安上前将其抱住,挣扎中二人倒地,崔姓保安倒在地上,朱同学则倒在保安身上。沭阳警方相关人士称,保安没有殴打行为。至于朱同学事后患上精神疾病是否由保安的相关行为诱发,需要按流程进行司法鉴定,但家长担心相关司法鉴定对孩子治疗产生影响,尚未配合警方做司法鉴定。根据校长的说法,朱同学被诊断患上精神疾病,可能与他此前在交通事故受伤相关。朱同学在校期间,精神状况一直不太稳定。不过,朱明毅的母亲浦女士反驳称,她家儿子在初中入学前确实曾因交通事故受伤,但仅伤及左肩,头部并未造成任何伤害。朱明毅在初一上学期被评为全优生。浦女士提供的成绩单及奖状显示,朱明毅在校成绩优秀,曾获得学校“全优生”、“进步标兵”等荣誉。朱明毅初一第一学期班主任郁建*对澎湃新闻称,在他执教期间,朱明毅表现正常,他没有感觉朱同学有明显的“精神问题”。8月14日,浦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考虑到孩子的精神状况,家长决定给孩子办理转学,换一个环境。校方已有所转变,正在和家长进行沟通,并表示愿意承担朱同学的医疗费用,尽力满足家属的诉求。
澎湃评论
保安与学生起冲突,校方应持保护学生的态度澎湃特约评论员方圆学校保安与学生发生冲突,并且学生出现了一定的“状态”。校方应当持什么态度呢?近日,江苏沭阳某中学初一学生朱明毅出校门时与保安发生冲突,事后精神状态异常,医院诊断后认为该学生患上了抑郁症及应激性精神障碍。虽然这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是学校一开始在对待这个事情上的态度是不正确的。先是校方以保安不属于在编人员为由,一直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保安与学生发生冲突,学校是负有主体责任的。但是,学校却以保安不在编为理由,不予积极处理。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不管劳动者是否在编,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员工在劳动时间内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这个学校聘用了保安,就应当“管住”保安。学校怎能用一句“不在编”来推卸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是为保安辩护,称“处理方式‘有些过烈’,但行为本身并无不妥”。果真是“无妥”?学生家长浦女士在一段监控视频看到了双方发生争执的画面,“两名保安将孩子(朱明毅)按在地上,一个勒住脖子,一个摁住双腿,孩子被控制在地上动弹不得”。在附近开店的目击者也作证“孩子和保安吵了几句,后来就被几个保安按在地上。”这样的“过烈”,学校怎能轻飘飘地认为“并无不妥”?三是无端猜测,“校长称,朱明毅同学之前曾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在校期间其精神状况一直‘不太稳定’”。但据悉,朱明毅在校曾获得学校“全优生”、“进步标兵”等荣誉。朱明毅初一第一学期班主任也称,在他执教期间,朱明毅表现正常,他没有感觉朱同学有明显的“精神问题”。为什么学校却毫无根据地扯出与“争执”这事无关的“影子”?学校上述三个态度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学校没有持保护学生的态度来对待和处理这件事。我们有保护青少年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我们的学校教育应是在保护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本原则下,确保他们成长为社会有用人才。离开了“保护学生”这一根本要求,学校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学校,校长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校长。学校,学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学校领导,首先要对每一个学生有爱护之情,生保护之力。这也是学校的一个立场问题。学生即使有这样那样的不当,或者是缺点错误,学校也应当是从保护学生的立场出发,满腔热情地予以关心、教育和帮助,或者挽救。何况,沭阳这个中学发生的保安与学生“争执”,保安确实存在不当之处。面对这样的事情,学校领导理应第一时间关心学生是否受到身体和精神伤害。如果学校持这样的保护学生态度,既可以宽慰当事人学生,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人们的谅解,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动在校广大学生“爱校尊师”的情感。由此可见,学校保护学生,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育人的责任。本期编辑周玉华推荐阅读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