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按:文中主角吉甘特在犯罪史上并非个例,另一个以精神疾病而未受到法律制裁的著名“罪犯”是年刺伤当时美国总统里根的美国青年约翰·辛克利(JohnHinckleyJr.)。
在本文中我们会了解到,吉甘特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装病,但是辛克利不一样。虽然当年法庭认同了辛克利施行刺杀时正处于犯病阶段,因此宣判他无罪。但是既然是个病人(而且是有暴力倾向的病人),那总归是要治疗的,否则保不齐哪天又犯病了。于是乎,辛克利被送到了全美最大最古老的精神病院——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出于对其个人与社会负责的态度,辛克利的“病”必须要痊愈了才能出院。住院期间辛克利一直在尝试证明自己病好了,而FBI的工作则是努力证明他的病没好,结果他在里面一待就是整整35年……如果有的选,很难说辛克利在当年庭审的时候是愿意坚持自己有病呢,还是没病。
文/JulesMontague
译/antusen
校对/Yord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