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度滕州吧网友“老衲法号丶乱來”爆料:5月16日下午5点半左右,大坞镇休城村西头发生一起神经病当街砍死人事件。俺庄上几千口人,神经病最低10几个,没什么解决办法吗?
做作换来什么:事发地在我们家旁边,精神病患者大家一直都知道但是没出现过伤人情况,他的监护人,也就是父亲几年前车祸过世,母亲精神也有问题。被砍者是我们本家,伤人者和受害者都姓赵,目前还不清楚是否被抓住,听我妈讲好像没找到还。不过派出所已全力出警。希望大家在外一定要小心谨慎,保护好自己和身边人,还有些家长也给自己孩子说一下不要闲着没事招惹村里的类似患者。
至于精神病患者伤人犯不犯法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能做到的就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逝者安息,警钟长鸣!
哥哥没在家:俺伙家将走到跟前就开砍了,拜俺伙家吓毁了,到这还浑身打合擦来,佛滴明天看吓子去。坑里没萝卜:6点10分我会去的时候人还动呢,那时候刚打……逝者安息!大滕宝宝:愿逝者安息!真心希望把神经病关起来,如果伤了人监护人负责!不然神经病就是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正道企业这个事情不好处理。如果行为人没有行为能力,比如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但是监护人又丧失监护能力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本人认为这方面的立法还是应该完善一些。建立无行为能力或者无自制力人员的三级防护制度。监护人、社区或者村委,以及乡镇或者街道。这三级联防。定期登记跟踪无行为能力或者自制力人员的状况。这个追偿还真是困难。来源自:滕州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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