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帅气幽默善良睿智的
刘升律师
南方有谚语:菜花*、痴子狂。说的是天气转暖了,精神病人癫狂发作的就多起来。近期,南昌、南京等地相继出现了精神病人当街行凶杀人的恶性案件。百姓民间口口相传的“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的说法能够成立吗?
判断精神病人的行凶杀人行为是否犯罪,要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按照我们国家主流的刑事理论“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包括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
其中犯罪主体说明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刑法》第18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可能不被刑法评价为犯罪。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发病时的犯罪,才不负刑事责任。其中,“法定程序”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精神病鉴定部门,依照具体规定和程序鉴定并作出结论。由委托人提供经司法机关核实确认后,作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
对此需说明这并非是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人民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而精神病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不仅要做出行为人是否有精神病的结论,更重要的是要做出行为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虽然不必接受刑罚处罚,但是,人民法院会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府强制进行医疗。
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强制医疗在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时结束,法院会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继续严加看管和医疗。
除此之外,还必须强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要承担对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提供民事赔偿的责任。
相对于正常人犯罪,精神病人犯罪,其监护人或家属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更广、数额更大,后者往往是前者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因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家属平时一定要切实担负好对精神病人的看管监护责任。
杜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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