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常流行一句话
“精神病打人不犯法,白打”
也常常有一些人
用这句话来耍赖、放横
今天
就给大家仔细“解读”一下这句话
前不久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案案情回顾
年12月,被告人吴某于酒后在吉林市丰满区某网吧上网期间,以上网人员周某、柳某说话声音大为由,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手持空啤酒瓶对周某实施语言挑衅,并用空啤酒瓶击打周某的座椅靠背,致空啤酒瓶破碎。随后,吴某手持破碎啤酒瓶对周某头部实施殴打,造成周某头部外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而后
柳某见状进行询问
吴某又用拳殴打柳某未果
经鉴定
吴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为
精神分裂症
不完全性缓解
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
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吴某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吴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完全性缓解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第十八条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精神病打人不犯法”是不对的哦!要看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你记住了吗?更多新闻,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