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21时许,昌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延安路四川街桥洞处西向东方向检查酒驾,在对长城牌吉普车(吉BBQ)进行排查检测时,其结果显示为24mg/ml。
民警随即要求该车驾驶员(林某华,女,驾驶证状态:逾期未换证)下车接受主动呼吸测试,该名女子下车后,拒绝配合主动测试,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
民警对其告知如不配合将带其抽血。但该女子仍拒绝配合并继续辱骂民警,对此执勤交警告知大队指挥中心通知延安路派出所出警。期间,该女子情绪激动扒上车头坐在挡风玻璃上,引起围观,并承认自己喝一瓶啤酒。
约5分钟后,派出所赶到,在家人的劝阻下,该女子从车顶下来,并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派出所民警欲对其进行强制措施,该女子家人称女子患有精神病,现在为犯病状态。
随即,大队民警同派出所民警合力医院(精神病院)。民警将其驾驶的机动车扣至大队停车场。目前,医院接受治疗,其违法行为待出院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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