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27
作者:*微
陕西省宁强县男子王余致信作者,称自己因讨80平米宅基地和1.33亩耕地补偿款,4次到北京上访均被拦截,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长达5年之久。其中被送到宁强县法制培训学校培训班两次(年4月20日到年2月6日、年3月3日到年6月4日),被关精神病院近4年(年6月4日到年5月15日)。
年10月24日,王余正式向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同日立案,并在年5月18日开庭审理,年12月23日作出()陕07行初33号行*裁定书,以原告王余的起诉超过了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
王余不服。其代理律师年1月11日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本案未超过起诉期限……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一审裁定,发回重审或直接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为此,作者采访了王余的代理律师吴良述和方学业,并特邀著名律师梁敏先生、龙元富先生以及“聂树斌国家赔偿案”的知名律师辜光伟先生为该采访做点评嘉宾。
王余因赴京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近4年
*微:请律师简单叙述这一事件,好吗?
吴良述:好的。年5月四川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后,陕西省宁强县*府以灾后重建安置为由,征收土地多亩基本农田。其中1.33亩是王余的耕地。王余在土地被征收前后,均在外地务工未知情。
王余属于宁强县高寨子镇何家院村二组土生土长的村民,老实憨厚、家境困难。当时近四十岁没有结婚成家,其父母年龄均在七八十岁,其同胞兄弟已经另外立户单独过日子。宁强县*府征用王余土地前,不仅没与王余本人设法取得联系,就连王余的父母、兄弟姐妹,*府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告知、协商,就强行无偿地霸占了土地。截至年初,*府都没有主动找过王余商谈征地或补偿事宜。后来王余听说此事,多次找到镇*府、县*府及各职能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这些单位反复推诿,相关接访人员说“你有本事要告状上北京告去,在宁强县告不倒我们的!”
无奈之下王余只能到北京控告举报,后当地两级*府派人把王余拦截回宁强县。他先后被宁强县*府和高寨子镇*府工作人员关押至宁强县的看守所和“法制教育学校”(县*府和司法局办的上访学习班)。被关押在县法制教育学校近一年的时间里,王余及其他数十位控告上访人员遭受了县司法局副局长燕斌(时兼任该法制学校校长)等人的虐待和多次暴力殴打。
王余没有屈服,因土地征收(年11月)和之前(年5月)自己的两间土房被霸占未得到补偿一事,继续向县、市、省维权、控告、申诉,无果,又继续上访。结果年6月,在没有经过任何诊断和鉴定的情况之下,他被县*府、法制学校和镇*府的有关人员非法强行秘密押医院关押。年王余的一位同被陷害的“病友”被释放出院后,找到了王余的母亲王桂英,家人才知道王余被迫害的情况。后其医院要求看望,要求接其出院,医院却蛮横地说,“叫宁强县*府和高寨子镇*府开证明来接!”直至好心人将该事线索提供给“中国工人网”报道后,该恶劣事件才得以公之于众,年5月王余得以被营救出院。
后王余怕当地*府又把自己抓回去关押迫害,一边在北京偷偷做一些零工维持生存,一边向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等单位申诉控告。他在穷尽一切途径均无法救济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于年7月委托我和方律师为他的代理律师,同年,我们依法诉至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法院拖延半年多的时间后,找了一个与法律规定以及本案事实完全不符合的理由,即“超过诉讼时效”,驳回王余的诉讼请求。
*微:年4月2日中工网报道和你们所了解的实际情况有什么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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