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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半个月后,小海的母亲发现了新问题,儿媳妇小雨饭后有呕吐现象。8月份的一天,医院一检查,结果显示妊娠50天左右。按照这个推断,应该是住院期间6月份左右怀的孕。“我得知情况后犹如晴天霹雳,十分痛苦和气愤!”小海生气地说,从4月初到8月份,因为自己在外地打工,根本就没有和妻子同床亲密接触,何况妻子在住院期间是封闭式治疗,显然这个孩子是别人的。
随后,又经过检查,确定小雨确实已怀孕,8月22日,小海的母亲、舅舅等人医院讨说法。未承想很快水落石出,一名男护工郭某站了出来,承认是他和小雨发生了性关系,但辩称双方是自愿的。小海和家人认为,小雨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对于自己的一些行为根本没有清晰的辨知能力,医院封闭式治疗期间,郭某和院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小医院封闭住院期间怀孕。
四处讨说法处处“碰壁”
11月5日,医院的任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院方是在8月22日才知道小雨怀孕的事。护工郭某31岁,单身,在医院已有五六年了,主要是打杂、护理精神病患者,平时很老实。本来小雨在三楼,全是女患者,不允许随意走动和外出,但后来基本治疗好了,又要出院了,所以管得没那么紧了。据院方调查,一次小雨独自从三楼来到二楼医办室,当时女护工下班吃饭去了,只有男护工郭某在。小雨向郭某索要零食吃,孤男寡女,结果郭某没有控制住,于是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任副院长称,医院扣发了郭某的工资,并于8月底予以辞退。但他认为,这属于郭某个人道德问题,医院没有多大责任。记者索要郭某电话,任副院长表示没有,现在联系不上。11月5日,记者就此事来到魏县卫生健康局,一工作人员让联系医*股孙股长,他表示正忙,没时间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拨打翟局长电话未通,将采访提纲发过去后一直没回应。11月8日,小海的舅舅无奈地说,从8月22日至今两个多月了,他们找不到郭某,医院不理不睬,魏县卫生健康局只说给调解一下,也迟迟没有下文。目前他们已经报警,正等待警方调查结果。石家庄市一律师指出,公安部门应该出具委托鉴定书,如果小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郭某要负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另外,医院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小雨的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源:燕赵晚报、爱上大邯郸 醉美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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