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精神分裂症的高发时期正好是育龄期,面对这些患者势必需要考虑患者的生育问题,遗憾的是,即使医生提到过生育风险的问题,但临床上依然有许多不听劝告或意外怀孕的患者。
一、需要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的孕妇有:1.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并近期打算生育的妇女。
2.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并妊娠的妇女。
3.妊娠期出现精神障碍,评估其风险与受益之后,需要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的妇女。
其实,不管用还是不用,都是一件非常纠结的事情,用的话,会让胎儿暴露于风险之中,导致胎儿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和畸形等不良反应;但是不用的话,也许会致母婴的风险更高。总的来说,对于精神分裂症的孕妇,服药的收益大于其不服药的风险。
二、妊娠期使用抗精神病药需要注意:怀孕前三个月,最好不用抗精神病药物(请结合实际情况),在妊娠后期时,也应在必要时用药。妊娠期需要服用抗精神病的患者,可以选择氯氮平和奥氮平相对较为安全的药物,剂量为能控制患者病情的最低剂量。需要考虑妊娠全程患者的体重、新陈代谢、排泄等变化,剂量也需要随之而调整。
除此之外,在药物选择上也有讲究,致畸效应与药物的剂量和合并用药相关,故尽可能单一用药,并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避免使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避免联合用药,避免使用利尿剂。常规监测尿糖和体重。服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访,加强血药浓度和胎儿的检测,补充叶酸和维生素K,以减少神经管畸形的风险。在孕后期尽可能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以避免新生儿出现撤药综合征或戒断症状。
三、产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孕妇在生产之后,体内雌激素会骤降,因其具有拮抗多巴胺的作用,在产后水平骤降之后会引起多巴胺的反跳性增加,可能会使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骤升。因产后的复发风险大,停药的患者需要重新开始药物治疗,若产妇在妊娠期服用的是氯氮平,则需要复查新生儿的中性粒细胞,并最好避免母乳喂养。此外,由于生产和抗精神病药物的原因,服药抗精神病的产妇更易肥胖,需要注意体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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