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系小编获悉,1岁多的女儿哭闹,年轻的妈妈没有悉心安抚,竟将其捂死,还制造孩子溺亡的假象。近日,广东高院对这宗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裁定,女子获刑12年。悲剧的背后,是她与丈夫和公公婆婆长期积累的家庭矛盾。
问法网律师认为,虽然这名年轻的妈妈李某曾经患有精神病,但是案发时其并没有犯病,法院判决正确。公安机关调查显示,年4月李某曾因精神问题被送院治疗。没多久李某就出院了,父母也感觉她的精神基本恢复正常了。李某称,其婚前曾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患有产后抑郁症,希望能从轻判决。但是经过司法机关鉴定,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症状表现,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某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完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该案在有期徒刑内判罚合情合理。毕竟是尊亲杀,被害人家属又原谅了犯罪嫌疑人,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也算合理。
问法网律师认为,虎毒不食子,李某的这一做法太狠心。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的出现是有原因的。无论科技怎么发展,人始终是一种动物,对自己幼崽的那种关爱之情永远刻在骨子里。有的母亲虽然是精神病人但是其依旧会疼爱自己的孩子,有的母亲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而在家庭中忍辱负重。无论如何,很少有母亲会杀害自己的孩子,这是违背人之常情的。只能说这个母亲太狠心,被家庭矛盾冲昏了头脑。
家和万事兴,协商才能解决家庭矛盾,吵架只会激化家庭矛盾。这起惨剧的发生固然有李某自己的原因,但是家庭矛盾的激化不断刺激的李某,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倘若当初能够把家庭矛盾处理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