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得从好多年前的那个夜晚说起。
那段时间,我心情很不好。原因是我的投资合伙人丁一骗了我。我本来在一家事业单位,干的是写材料的文职。后来经不住诱惑,主动要求去下属公司,不料几年后公司经营不善,很快就让我处于待岗的境地。
丁一是我小学同学,据说在股市上经验颇丰。基于信任,我把几年里辛辛苦苦攒的钱,几乎全部交给了他,由他操作。哪想到过了没半年,他的人,连同我的钱,突然一下子没了!他的手机号作废,所有信息渠道都被截断,没有一个人能提供哪怕一丁点儿关于他的消息。
他倒没带着老婆孩子一起逃。可看上去,他老婆对他也恨之入骨。她对我说,你要是找到他,给我个信儿,我拿把刀去剁了他。
我当然去报了警。我有个叫周立的同学,就在辖区派出所当片警。他开导我说,想开点儿,钱没了,可以再去挣嘛。
我说,你们警察也找不到他?
周立微笑,你放心,我们会想办法。
出事的那天傍晚,我顺道又去了趟丁一家,没指望会出现奇迹,结果却发现灯居然亮着。我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上楼,啪啪啪敲开门。门口探出一张陌生的麻脸。
我说,这不是丁胖子家吗?
麻脸摇头,不是,现在是我家。
我说,他不是跑了吗?啥时候把房子卖给你的?
麻脸笑了,看来,那小子也欠你的钱?
是啊,我连连点头。
他叹口气,我跟你差不多。不过,讨债这种事儿,得豁出去不要脸。我天天去他丈母娘家吃饭、睡觉,有时候还帮着买菜、扛煤气罐。他老婆熬不住,就把这套房子的钥匙给了我。
丁一在这座城里像样一点儿的财产,也就是这栋破房子。不是我没打它的主意,是我实在抹不开面子。现在好,房子都是人家的了。兴许是同病相怜,麻脸男子主动发出邀请,甚至还拿出一瓶高度白酒,摆了两碟凉菜,跟我对饮。
那件事情发生在我下楼之后。天完全黑了,院子里离楼道很远的地方,有盏路灯还亮着。刚走出楼道,我暗道一声,不好,有小偷!
一个黑影正在推我的摩托车。我那车七八成新,还能值点儿钱。看得出来,这人比我的个头高。我想,如果动起手来,我怕是占不到便宜。要知道,在那个夜晚之前,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从没跟人动手动脚动刀子地打过架。所以,我自然而然地想到去找件武器来壮胆。结果,在墙角那儿,我摸到一截棍子,似乎是根镐柄。我提着那棍子,慢慢地向那人靠近。往前走的时候,我的腿肚子都在哆嗦。我的确没干过这种事儿,我还在想,是大喊一声再动手呢,还是直接给他那么一棍子?
事实是,我选择了后者。
直到我悄然逼近,那人才突然扭回头。我抡起棍子,呼地一下砸下去!
我的人生就被那根棍子,那个貌似轻松无比的动作,一下子完全改写。
那一棍子正好砸在他脑袋上,男子一声没吭就趴在摩托车上。
当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似乎那棍子是敲在我的头上。我站在那里愣了半天。我盼着他能发出点儿声响,哪怕稍微动弹一下也好啊。可是,没有,一直没有。四周一片让人压抑的寂静,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声。过了会儿,我慢慢蹲下身,推他一把。我说,你没事儿吧?你别吓唬我啊。
那个人没有任何反应。我掏出打火机,浑身颤抖着,打了好几下,才让一簇火苗跳出来。我举着打火机,慢慢凑过去看。后来,我无数次为这个举动后悔不已。我看到那人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开,有一道鲜血从他额角蚯蚓一般往下流淌。
打火机倏然灭掉!
从那一刻起,这张恐怖的脸就如同鬼魅一般,跟我形影不离了。
有好多次,我在脑海中反复回放那晚上的每个镜头。如果人的一生可以纠正或修改的话,我将把几个环节都改过来。我不会去找那根镐柄,不会悄无声息地给他一棍子。退一步讲,即便糟糕的事情发生,我也会立刻打一个电话。任何一个号码都无所谓,哪怕打给我老婆王一萍,让她帮我拿个主意。可在当时,我选择了逃跑!
我扶起摩托车,手忙脚乱地找钥匙。就在我拼命地想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才突然发现里面早有一把钥匙捷足先登了!
天哪,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慢慢抬起头。在相隔不到一米的地方,我的摩托车,正安静地等在那里。
或许我抓着自己的头发傻子一样站在那儿,或许我龇牙咧嘴转了几个圈儿。我的头脑中一阵轰鸣,像是飞机起飞,像是汽车火车轮船的鸣笛,像是走在闹市区的街面上。我身陷惊涛骇浪之中,完全找不到方向。
至于是怎么逃离那个地方回到家中的,我一点儿都不记得。
那个夜晚,我当然不可能进入梦乡。实际上,以后许许多多个夜晚,我都不能。“杀人犯”这三个字,自始至终闪烁在我脑子里。这让我极度恐惧!我在阳台上留下了到底多少个烟屁股,已经无暇顾及。王一萍早上醒来后,肯定会先骂我一句,王八蛋,抽吧,抽吧,早晚一天抽死你!可即便是这种叫骂,我平日里烦得不能再烦的叫骂,对我来说,也将变成非常奢侈的享受。
凌晨三点左右,我终于作出决定。我不能呆在家里,等着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屋来,当着王一萍和儿子国栋的面抓走我。丁一家那个小区,我曾去过无数次,他的好多邻居恐怕都记住我了。因为那段时间我不管遇见谁,都会打听丁一,都会控诉他的不仁不义。警察不会那么笨,找到我应该很容易。而那个无辜的人从头到尾一动不动,十有八九是死了!
天啊,死啦!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我一棍子打死了!我是个杀人犯!我抱着脑袋,拼命逼着自己不去想那个人,不去想那张脸。可没办法,那张脸,就像水缸里一个充满气的球,不管怎么摁,我一松手它就马上浮起来。我多少懂点儿法律。如果人死了,哪怕我去自首,也将会在监狱里度过我人生的绝大多数日子。
在衣橱里我找到一点儿现金。我数了数,犹豫片刻才分成两份。一份装在口袋里,一份摆在茶几上,同时还摆上一张银行卡。我不能带着它到处流窜。我总得给老婆孩子留下点儿钱吧?再说,带着卡潜逃似乎也没什么意义。只要我去取钱,就会留下痕迹,警察就会顺藤摸瓜抓住我,我就会去蹲冰冷的监狱。
我先去跟我儿子告别,没开灯,只是慢慢蹲下身子,趴在床头。我想看看小家伙的脸,可看不清楚。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那张小脸,可他挥了挥手,嘟囔一句什么,很不耐烦我对他的打扰。我缓缓起身,带上房门,进了我跟妻子的卧室。我站在那里,能够清晰地听到她均匀的呼吸。
凌晨四点左右,我的手慢慢地带上了我家的房门。
许多年过后,我似乎还能清晰地听到房门关闭的声响,很细微,却又异常响亮。那个声音响过后,我就算是彻底地离开了家。
我跟丁一一样,成了一个在逃犯。
差不多一年过后,我才跟王一萍通了第一次电话。当时我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活儿能把人累死,不过,很适合隐身。之前,我根据路边电线杆上的小广告提供的手机号码去办了张假身份证。考虑了半天,才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赵引申。赵是百家姓之首,引申则是隐身的谐音。那一年的痛苦啊,简直无从说起。不光是身体上的疲惫,更严重的是精神上的恐慌、焦虑、压抑。那是我逃亡路上最脆弱的一段时期,我熬不住了,我想儿子,想父母,想王一萍。我还很想知道,那人是不是真死了。
黄征你个王八蛋,你跑哪里去了?王一萍哭出声来,你准备躲到什么时候?(这个“躲”字,让我隐隐约约得到了某种答案。)王一萍呜呜咽咽,你怎么这么狠心哪?扔掉我就算了,扔掉你爹你娘,也算了,难道儿子是我跟别人生的?你知道我和儿子这一年多是怎么过的?人家骂他是杀人犯的儿子。黄征啊,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个老师呢,你说我在学校里咋抬得起头来?
我终于问出来,那个人……怎么样了?
她犹豫不决,半天才说,死了。
我的胸口像是被狠狠地打了一拳!完了!我真的回不了家了。我一直还抱有个希望,那人只是暂时昏迷,兴许我走后不久就会有人发现他,会打个求救电话,医院。只要他活着,我的罪过会小一些。如今,这个希望像肥皂泡一样,啪的一声破灭了。
王一萍说,你走后第三天,警察就找到家里来,发现你不在,确定你有重大嫌疑。黄征,你跟我说实话,是你干的吗?
我半晌无语。
可这是为什么啊?你跟那人有什么仇?
我说,是个误会。你听我解释……
王一萍叹息一声,现在跟我解释还有什么用?
是啊,还有什么用?我站在公用电话亭里,看看四周,又抬起头看着半空。天阴得很厉害,似乎随时会下雨。
王一萍说,回来吧,你能躲到哪里?躲到什么时候?你也不想你爹你娘?一年多了,你没有一点儿音信。你爹两个月前脑血栓,到现在脑子都不好使,喊好几声,他都没反应。我现在都不敢去看他们了,去一次,哭一次……我知道你不是故意那么做的,你找丁一,是去要钱,不是去杀人的。你回来跟警察说清楚,哪怕就是去坐牢,至少我和儿子还知道你这人在哪里啊!
雨点终于掉落下来,打得公用电话亭的隔板劈啪作响。我缩了缩身子,无助地呻吟着。我把电话扣掉了。
2
逃亡过程中,我去过的地方五花八门,干过的活儿也千奇百怪。但有两类地方,我自始至终没去。
一个是黑煤窑、黑砖窑之类。我清楚,那是一张大口,只要把我吞下去,就真的彻底隐身了。期间,有一段可谓惊心动魄的经历。在一个城市的火车站,我被悄无声息出现的几个男子劫持。起初,我想呼救,不远处就有个交警。但我考虑再三,最终没敢那么做。劫持者搜走我的假身份证,拿走我身上所有值点儿钱的东西,随后把我关在一间漆黑的屋子里。进去的时候我发现,里面还有两个跟我差不多年岁的男子。其中一个说,我们的下一站肯定是煤窑,或者砖窑。他已经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他们准备趁黑夜把我们运往劳动场所,可黑夜同样也给我提供了机会。我是在上车的那一瞬间逃走的,当时我拼尽全力,一下子撞倒离我最近的那个男子,又抬脚踢向另一个男子的下身,随后,我拼命奔跑!奔跑!我对那座城市完全陌生,我的奔跑毫无目的,只知道寻找一个又一个出口。万幸的是,一个小时后,我终于安全了。
我说的另一个去处,是那种有女人的地方。当然我另有所指。我走过的每一座城市,几乎都是一样的面孔,甚至连细节都相似。在火车站、汽车站,照例有男人女人悄无声息地凑到跟前,向你保证他们那里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按摩房、洗浴中心照例无处不在,里面永远充斥着诱惑。我很庆幸我能抵制住那种诱惑。并非是我对王一萍专一,也并非我手头没钱,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排斥。
逃亡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丁一。
我会想,此时此刻丁一是不是跟我一样,躲在五六个人租住的一间廉价房里,或者行走在脏乱不堪的异乡街道上。最初的恐惧过去之后,我甚至把丁一当作我继续潜逃的理由。我要找到丁一这个死胖子。一切因他而起,他必须受到惩罚。反正我已经成了杀人犯,还在乎罪名再加一条吗?那畜生把我的一生都毁了,这辈子我找不到他我会死不瞑目。
好长一段时间,不管是在大街上,旅馆里,集市上,商场里,建筑工地上,我都在寻找着丁一的踪影。
过了几个月,我给王一萍打了第二个电话。那时我已经躲藏到另一座城市。我思考好久,才作出那个决定。我说王一萍你再找个人嫁了吧。说完这话,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扭头就走。我不能停留,我怕自己心一软,就无法收场。那个夜晚,我在陌生的大街上跌跌撞撞,哭得像个傻子。
我爱王一萍!我爱我们的儿子!可我没办法,我是个手上沾血的杀人犯!
我的一段貌似稳定的日子,是在一座小县城的香树街上开始的。确切地说,是香树街的馄饨摊儿。
那个夜晚,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那条街上,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影子。在每座城市里,都有那种杂乱无章的小街道小胡同存在,那是现代都市的偏僻角落,行走在里面的人鱼龙混杂,很适合我这种人混迹其中。之前,我在一家商场做了一个月的搬运工,他们给我开工资后,我就立马撤退。这是我逃亡途中的一贯做法,我不敢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到香树街去一是想吃点儿东西,另外找家小旅馆住下。那样的旅馆一般不会要求你出示身份证。
后来我还想,要不是我那一问,李小菊恐怕就不会陷入到一个纠缠不清的漩涡里去了。我俩恰巧坐在同一张油渍斑斑的桌子边,我向她打听,有没有那种比较便宜的小屋子可以租到。因为,那时候我很渴望停停脚。我太疲惫了。
李小菊端详我老半天,似乎在作一个艰难的决定,然后说,我家里就有一间。
李小菊不是香树街居民,她租住一套沿街的小房子,多余一间卧室无人居住,一直盘算着找人合租。这套沿街房里,有一个很小的杂物间,面朝街道,李小菊用来作为卖衣服的门脸儿房。她卖的衣服,大到仿制军大衣,小到裤头袜子小孩儿手套。
租给我的房间,居然在李小菊的隔壁。我有点儿犹豫,这意味着我要跟一个女人住在同一套房子里。李小菊看上去并不在乎。她眨巴一下眼睛说,你要不放心,可以换一把锁。
那是我逃亡第五个年头的夏天,我的心态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恐惧感稍稍减弱,渴望过一段安稳日子的想法却日渐强烈。我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个房间。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外出,几乎整天窝在房间里,只干两件事情——吃饭,睡觉。充足的睡眠对我来说,是如此奢侈。
李小菊对于我的这种状态感到莫名其妙。一天晚上,她主动邀请我跟她共进晚餐。吃饭的时候她问我,你是干什么的啊?不会是个在逃犯吧?
我看着她,笑着反问,我像吗?
李小菊说,不像。细皮嫩肉的,像个教书先生。
五年来,我的脑子里设计了无数条注释自己的条目,随便拿出一条来就足以应付。我说,我是来讨债的。人家躲着不见面儿,我怎么办哪?
李小菊哈一声,就你这书生样,还敢出来讨债?
总之,我用一个又一个谎言,把我自己介绍给了李小菊。赵引申,异乡人,小玩具公司业务员,家境贫寒,还没有老婆。同时,我也慢慢获得她的一些信息:农村人,高中毕业,家里还有个弟弟在上大学。父母给她定了亲,因为那男人有钱,她自己却不满意,于是跑出来了。
起初的日子,我不能确定李小菊会完全相信我的话。相处一段时间后,她似乎稍稍放心。至少在那段时间的每个夜晚,我都没有去骚扰她。对于独身的一男一女来说,这是不是很不容易?我得承认,我并非没有想法。在夜里,我盯着天花板数绵羊的时候,不去想隔壁还住着个青春年少的女人,怎么可能呢?但我还有理性,我很清楚我是个什么人。人家是本分女子,我不能害人家。我对自己说,别忘了,你家里有老婆,有儿子。
是啊,老婆儿子现在怎样了呢?儿子小学即将毕业,个头儿该是很高了。老婆呢?她是否已改嫁?我在给她打第二次电话后不久,就写了份离婚协议书寄回去。她会不会已经在上面签字了?
往往一个问题产生,紧跟着会有一串,它们把我折磨得头昏脑涨。我只有强迫自己不去想。于是,在香树街最初的几个安稳日子过后,严重的失眠症又悄然而至。
我对付失眠的办法是,走出屋子满世界乱逛。在夜晚,我不怕暴露形迹。我开始在香树街上夜行,自西到东,自东到西。
一条小县城里的街道,用不了多长时间。每天晚上走过的步数相差无几,一千步左右。我的步幅不大,两步或许有一米。可见,这条街也就半公里左右的路程。
李小菊对邻居们说我是她远房亲戚。这样的借口没有也罢,我们彼此的口音已经暴露出这是个谎言。不管怎样,李小菊越来越对我没有了警惕。她知道了我夜间出去的事情。我说,我睡不着,心里着急。她安慰我,公司的钱,又不是你个人的。再急,也不能不睡觉啊。
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是从沙发开始的。跟往常一样,那个夜晚我打算再去香树街上丈量街道,这次我想换一个新花样,看能否数得清地面上花砖的块数。走到客厅的时候,却是一愣。李小菊半躺在沙发上,幽幽地抽烟。我正要往外走,她突然开了口——我长得很丑吗?
我没有说话,也无话可说,是个男人都会明白这话意味着什么。李小菊的一声叹息让我转回了身。她已经站起来慢慢向我靠近。
我们俩抱在一起的时候,李小菊说,姓赵的,反正也解释不清了是不是。
我一阵恍惚,没来由地想起了跟王一萍的第一次。那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3
我对赵引申这个名字越来越有认同感。李小菊已经能站在街边的大树底下大声叫喊这个名字了,而赵引申呢,回答得也很合节拍,非常干脆。黄征似乎渐行渐远。有时候我也质疑,人怎么会这么容易淡忘过去?
我想,对于观察和体味男人,天下女人都有其细腻的感觉。李小菊当然也不例外。从我们第一次睡到一张床上的那个夜晚开始,李小菊就感觉到了某些问题。因为第二天早上,她盯着我的脸说,赵引申,你跟我撒了谎。
我顿时窘迫无比。在那个问题面前,继续撒另一个谎对我来说很困难。好在李小菊并不打算刨根问题。她摆摆手,算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嫁给你。
一个小小的惊险看似擦肩而过,实际上却在我本就不堪重负的内心又加了一个砝码。
我在香树街找到了新工作,帮李小菊进货卖货。我们同居了。
不过,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跟我提结婚的事情,证明她内心里的不踏实依然存在。而我呢,很奇怪,起初一段踏实感过后,又陷入到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中。李小菊越是对我坦荡,那恍惚感越强烈。尤其是欢愉过后,我总感觉又亲手给自己的脖子套上了一根绳子。有时候,你必须用一个谎言去缝补另一个谎言。一个又一个谎言,在我内心深处郁积成一个巨大的结。我觉得我快精神分裂了。我搞不清我自己究竟是谁,究竟在干什么。对于我的这种恍惚状态,李小菊不止一次抱着胳膊站在床边,赵引申哪,我怎么越来越捉摸不透你啊?
不管怎么说,香树街上凡是跟李小菊相熟的人们,差不多都认定,身上似乎写着谜团的赵引申,接下来会变成李小菊的男人,法定的男人。看上去,李小菊对这一观点也打算全盘接受。
一件事情的悄然来临,把我逼到了一个新的困境。
李小菊怀孕了。
我跟她同居的第二年,我逃亡历程中的第六年,我一生中的第二个女人怀上了我的孩子。还有哪个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时,会像我这般纠结?问题很明显,我得让这孩子有个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我必须和李小菊去领结婚证。除非,我不想接受李小菊。反之亦然。或者,是我俩都不想要这个孩子。事实是,李小菊很想做妈妈。她抱着胳膊,看着我,姓赵的,没办法了,除非你忍心让你儿子或闺女生下来是个黑孩子。
李小菊是个聪明女人。她很清楚赵引申身上写满疑问,尽管许多内情她并不掌握。她不往深里去问,但意思很明白,哪怕你是个骗子,现在也是你自己主动显露原形的时候了。
我不敢接招。沉闷半天,我缩了缩脖子,转身出门,走上了我走过无数次的香树街。
已是初秋时节,风很凉。街上行人不多,两边的夜市也已开始收摊儿。我浑身颤抖,一支接一支抽烟。至于走出多远,我根本就没在意。总之,最后是走出城区,到了荒郊野外。
一条年代久远的铁路横在那里。我蹲在铁轨上,抬起头看夜空。过了好久,一列火车开过来,刺眼的灯光照着我。我一动不动。干脆让这个铁家伙碾过去算了,一了百了!可是,在灯光越来越逼近的时刻,求生欲望突然袭来,我迅速跳到一边,趴在地面上,在轰隆隆的声响里,我悲凉地吼叫了一声。
李小菊还没睡。她坐在沙发上,没开灯,也没抽烟。我俩好半天不说话。终于,李小菊说,你还能回来,我觉得很意外。我寻思你从此就失踪了。反正你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影子。看来,我最开始问你的话一点儿都没错,你说不定就是个杀人犯啊。
我差一点儿就脱口而出,你说得对。但我还是忍住了。李小菊又摆摆手。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性动作,似乎这样挥几下,烦恼就会主动躲开。我不逼你,你也不用解释。过一天算一天吧。不过,孩子我得生下来。
这个女人选择了回避。看来,我此后也不必担心结婚问题。李小菊同样在犹豫,她恐怕也担心结婚会给她带来更大的麻烦。只是我俩都明白,一件棘手的事情,正沿着某条线路向更棘手的境地发展。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李小菊的肚子越来越大的时候,承揽下店里所有的活儿。我得接下另一份责任,得养活我的女人和孩子。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忏悔,或者赎罪。我抛弃了王一萍和国栋,我没对他们尽到责任,我得寻找另一种方式进行弥补。
一天上午,我从一个服装批发市场出来,隔着马路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我呆愣片刻才意识到,那人很像是丁一。他手里提着个袋子,正在拉一辆轿车的车门。我当时骑一辆三轮摩托车,车上装着我刚刚批发到的衣服。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你个狗日的,终于让我碰到了!于是,我一踩油门,向目标驶去。可马路中间有一道护栏,我要绕到对面,必须寻一个出口。我在路边停下车,连车钥匙都没拔就往对面跑。当我跃过护栏的时候,那车已经拐上马路,而我却被疾驶而过的几辆车堵在路中间。一辆高大的公交车驶过之后,目标不见了。
后来我一度怀疑,那人是否真是丁一。慢慢冷静下来后,又觉得我当时的举动颇耐寻味。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我对丁一的仇恨依旧吗?假如见到他,我会不会先给他一顿拳脚?可我同样也是一个潜逃者。而且,我杀了人!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潜伏在内心深处,我以为淡忘了,实际上根本没有。那个貌似丁一的男子,把所有往事都招惹出来。一张流淌着血迹的脸不但没消失,反而更加清晰。
当晚,我再一次成为夜游者。
女儿出生时,我似乎又一次重生。我清晰地记得国栋出生时的情景。有段时间我被允许进入产房。看到王一萍的那一瞬我变成了一个傻子。她的头发蓬乱,面色苍白,五官严重变形。我永远忘不掉她看到我那一瞬的眼神。她哭着说,黄征你个王八蛋,总算来了。我手足无措。护士要我抓住王一萍的胳膊,事实是王一萍狠劲地抓住了我。她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那一刻我感到天旋地转。突然,我听到了婴儿的哭声。那一刻我成为了一个父亲。
而女儿降生时,在楼道里我却在拷问自己,你还算是一个父亲吗?我坐在长椅上,听到了女儿的哭,我也抱着脑袋哭。后来,我想我端详女儿的眼神,肯定是跟看儿子不一样的。我甚至都不敢跟这个小家伙对视。你的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迟早有一天会知道的。你在笑,你不知道你爸爸心里在哭。
有一天我正看着我的女儿,李小菊突然说,你还有个孩子,我能感觉得到。
4
逃亡第七个年头的冬天,也是女儿出生后的第二年,我被一个念头折磨到极限,我得回家一趟!
是的,回家。我已经没有家七年了。期间我经过的任何地方,包括香树街上那间小房子,都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哪里呢?是我跟王一萍住的房子吗?也不是。我越来越意识到,我的家就是母亲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成长的地方,是一排厂房背后的一个小小的角落。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芙蓉树。
确切地说,我女儿出生的时候这个念头便有了。没有任何时刻能超越那个瞬间我对母亲的想念。每年父母的生日和我的生日那天,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我痛骂自己,我躲在黑暗中扇自己的耳光。当初逃出来的时候,我只想让他们彻底断绝对我的念想。现在我才真切意识到,不管任何时候,不管我在任何地方,那条纽带都无法剪断。
李小菊瞪大眼睛看我好半天,你还有家?
我说,是啊。
李小菊沉默片刻,问了第二句,带着我和孩子?
我说,暂时,还不能。
李小菊问出第三句话,还回来吗?
我使劲点头。
李小菊问出第四句话,你确定这不是谎话?
我说,我确定。
李小菊怀孕之后,我就暗下决心,绝不再对她撒谎。不能回答的问题,我会以沉默代替。李小菊似乎逐渐适应了我的沉默,或者干脆说,她已经学会避开某种危险话题。有时候,我对她的这种隐忍,或假装漠不关心,感到非常怪异。我替她着想过很多问题,如果换了别的女人,比如王一萍,怎么能容忍自己的男人有这样多的秘密?
时隔七年,重又回到我自小长大的那座城市。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却有了一股子陌生感。这座城市似乎对我失去了亲近,我对它也有了疏离。
我的第一个目的地,竟是那棵芙蓉树!我父母早就不住在那里了,但我到那里去的念头却非常强烈。我掀起羽绒服帽子包住半个脑袋,嘴上捂着口罩。那个季节,这样的装扮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说了好半天,才让出租车司机明白我要去的地方。可当我下了车,站在地面上时,心里却咯噔一下子。我记忆中的地方,走的时候还几乎保持原状的地方,现在矗立着一座高楼。
恐怕,我再也找不到那棵芙蓉树了。
半个小时后,我步行至我家楼下。也就是我父母居住的楼下。站在一棵梧桐树下,我呆了好久。我在反复考虑一个问题,进去还是不进去?这跟我离开香树街时的设想不太一样,那时我只想回来远远地看他们一眼。而此刻,我很想敲门而入。我想跪在他们面前,请求原谅。
就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楼道里走出来一个人。我一看到她,顿时呼吸急促。此前的叙述里,我没有提到过我姐姐。在我印象中她还要年轻很多,可现在她看上去却如此苍老。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姐姐走向一辆电动自行车。我喉咙里、眼睛里同时有一股子东西涌上来。我浑身发抖。
姐姐弯腰推车的时候,突然停下了。她慢慢直起身子,慢慢扭回头。我们四目相对。姐姐呆愣在那里好半天,才慢慢走过来。几乎就要跟我面对面的时候,她站住身子。接下来,姐姐做了一个我意料之中的动作。她的右手举起来,画了一个大大的弧圈,啪的一声,准确地落在我左脸上!我摇晃一下身子,后退一步,又站住。姐姐眼圈红了,畜生!你回来干什么?当我从来没看到你!
我叫了一声,姐!咱爹咱娘还好吗?
姐姐沉默半天,说,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她突然抽泣起来,抬起右手,抚摸一下我的脸,问,疼不疼啊?
我说,不疼。我该打!
姐姐哀叹一声,听话,这次去自首吧。
我犹豫良久,跟她说起了李小菊,说起我女儿。
姐姐又是半天不语。终于,她说,王一萍嫁人了。
尽管我有心理准备,但心口还是一疼。那国栋呢?
姐姐说,国栋上初一了,个子跟你差不多高。
我说,我想见见他。
姐姐说,还有意义吗?七年了,你把他们扔在家里不管。王一萍等了你整整六年,还是我去劝她嫁人的。咱们一家几代都是本分人,不能害人家一辈子。
我说,也好。
姐姐看着我,你的意思是,不想自首?
我嗫嚅着说,那边的母女怎么办?
姐姐说,还能怎么办?还不得跟王一萍一样啊?你不是小孩子啦,错误犯一次,就该记住教训。怎么还跟人家生孩子呢……我劝你,谁也不要见。我权当没见过你。你坑过一个,别再坑第二个啦。回去跟人家好好过日子,能过多久就过多久吧。
她又抽泣起来,似乎狠了狠心,扭头就走。刚走几步,她又回来了,在包里翻找着什么,拿到手上的却是一支笔,似乎又要找纸,却没找到。她走到我跟前,抓起我的左手,在手掌心里写起来。
我问,这是什么?
姐姐写完了,才抬头说,那人的名字。买点儿纸,买炷香,去墓地看看他,这样你心里会轻松一些。
我抬起手,掌心里的字迹顿时变得模糊,心底的一张脸,却格外清晰起来。
还有,你那同学周立,从你走了以后就经常来家里,什么活儿都干,快成咱爹咱娘另一个儿子了。这么多年,他可对你一直念念不忘。有一年他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你的消息,出去找了你半个多月。再见了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人家一直想让你去自首。
我呆愣在那里,等我再抬起头来,姐姐已经骑上电动车,头也不回地走了。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天空中飘起了雪花。
出租车把我放在那座城市的墓地。往里走的时候,脚下已经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漫天飞雪成了衬托墓地氛围,或者我彼时心情的东西。
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那个名字。我跪在雪地里,哆嗦着手,费了好半天工夫,点燃了那一把香,双手捧着,缓缓地插入雪里。然后,我把那摞烧纸放在地上,用打火机点着。我抬起头,看了看那块简单的墓碑。碑面上又出现了那一张脸。我说,我看你来了。我知道你恨我。我也知道错了。老天爷没有让我蹲在监狱里接受惩罚,但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我知道不管怎么忏悔,造成的伤害永远都没法弥补,但我还是要说,请你原谅……
可是,现在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呢?
墓碑里的人,他听不到。
5
当我回到香树街,推开房门的时候,产后身材臃肿一身棉袄棉裤的李小菊似乎呆愣半晌。她面容憔悴,怀里正抱着我们的女儿。好半天,她才淡淡地说,回来啦?
看不出李小菊是惊喜或者悲伤。但我能猜出,她认为我这次真的就不回香树街了。李小菊低头看着女儿,说,有点儿发烧,哭着喝了点儿药,刚睡着。
那一刻,我心里一疼。
随后的一段日子,很适合逐渐忘掉过去。我努力使自己忙起来。我要精心伺候李小菊和女儿,要打理那个小小的服装店。我让李小菊慢慢地隐向后台,她忙孩子,忙着烧菜做饭。期间,我跟着李小菊去了一趟她的娘家。有我们的女儿当见面礼,她的父母不再记恨前仇。至少,我们一家的日子看上去很温馨,很充实。我失眠的次数逐渐减少,即便有,也不去香树街乱逛了。我坐在沙发上看书,给女儿小旺旺换尿布。
当初,我提议用旺旺这名字的时候,李小菊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半天,却没说什么。“旺”的字面意义很吉祥,当然,它还与“忘”字谐音。我希望女儿能够让我忘掉过去,也希望她长大以后忘掉我的过去,更希望所有认识我的人忘掉世界上还有黄征这个人。
一条短信的突然而至,却证明了这个人依然被别人惦记着。号码是陌生的,没有留姓名。短信内容很简单:黄征,今晚我在城东铁路旁边等你。
能知道黄征这个名字的人,不太可能住在香树街上。我很清楚,我在那条街上从未透露过这个名字。难道回老家一行,就此留下了踪迹,有人顺线跟踪而来?如果那样,无非是这样几种人——我的家人,比如姐姐,或者王一萍;我的朋友或同学,我旧时的狐朋狗友当然不在少数;还一种可能,那就是警察终于来到了。
我用排除法继续筛选,如果是家人,为什么不直接走进我的家门?如果是警察,怎么会跟一个在逃犯弄这些玄虚?他们肯定会趁夜踢开房门冲进来。朋友同学,谁会千里迢迢跟你一路跑到这里?
这些似乎都变得不可能后,我想到另一种可能,那就是香树街上有人知道了我的底细,信息来源完全可以是网络。据说逃犯的照片总是能够在网络上找到。这么做的目的,毫无疑问,就是想敲诈勒索。
但不管哪种可能,我都必须去。
两三个小时后,我跟丁一瑟缩着身子,沿着香树街慢慢地走回来。我们经过我家大门口,钻进街对面胖嫂开的火锅鱼店。李小菊跟那个胖女人形同姐妹,因此,她对我十分热情。小赵啊,来朋友啦?
我说,是啊,我兄弟。
说实话,想了一圈儿,我都没料到发短信的人居然是丁一!
他蹲在铁轨上抽烟的样子,如同很久以前的那个我。直到我慢慢走近,他站起身来,我才恍然大悟。我们两人在朦胧的月色里对视好久。很多年前,我设想跟丁一见面后,会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狠狠地踩上几脚。但那个时刻,我却丝毫没有这个念头。丁一默默地伸出一只手,兄弟!
我嘿的一声轻笑。
我曾发狠要千方百计去寻找丁一,没想到这次是他找我来了。在服装城对面见到的人果然是他。这个情节,让我相信了几乎不可能的偶遇是存在的。我跺着脚在路中间束手无策的时候,丁一居然发现了我。丁一说,你知道当时我什么感觉?恐怖!我以为那是幻觉。在我一路潜逃的过程中,很多次出现过这种幻觉。我以为脑子再次出了毛病。然后,我下意识地加快车速。不过,鬼才知道我后来是怎么想的。跑了一段路以后,我突然想,这人到底是不是黄征啊?结果,绕个圈儿又回去了。于是,我一路跟踪着你来到这条街上。丁一歪着脑袋,看看窗外。真奇怪啊,那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
我无话可说,也不想再问这些年他躲到哪里,都干了些什么。突然之间,我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我知道自己的心态变换,估计丁一也差不多。那些被丁一卷走的钱也好像没了意义。再多再多的钱,对我来说还有什么用处?多少钱能让我改变在逃犯的现实,多少钱能够让我真正站在阳光下自由呼吸?
像是心有灵犀,丁一居然提到我的钱。你那些钱……丁一稍作犹豫,似乎难以出口,我最近都寄给那人的父母了。我觉得应该这么做。我还以你的口气给他们写了封信。
我哀叹一声,看着窗外。灯光下,一地残叶被风刮得飘来荡去。我看了老半天,才意识到脸上已经有了泪水。丁一抱着大脑袋,像个低头认罪的犯人。他也哭了。我想,丁一跟我一样,都想依赖酒精的作用尝试寻找很久以前的感觉。然而,没有了。
我想回去自首。
丁一的这句话很突兀。我没听明白。
丁一说,这样的日子我过够了。我来见你,就是想劝你,回去吧,逃不掉的。即便你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你有办法摆脱灵魂的审判吗?
我嘿嘿一笑,胖子,你和我,还配谈灵魂?
丁一说,无论躲到哪里,那些事儿都缠着你不放。表面看是自由的,实际上被囚禁得更厉害。说实话,咱们本质上不属于坏人、恶人,做不到对这一切置之不理。
我说,你觉得我能放弃这一切?我指指路对面,那里面,有我的女人和孩子。
丁一说,我知道,可你就打算这样过下去?
我说,我现在跟以前不一样。很多年前,我在凌晨四点推开家门走出来,觉得义无反顾,觉得丢下王一萍和孩子是为了让他们幸福,不给他们添累赘。事实证明我错了。你想让我在凌晨四点再去做同样的事?
丁一说,现在是个机会。到处都在搞追逃行动,官方称呼叫“清网”。这意味着我们的躲藏有更大的难度。而且,他们鼓励在逃犯自首。
我冷笑一声,我们像老鼠一样躲了这些年,什么时候不是机会?你,我,还能有几个十年?去监狱里再呆上十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嫁人,自己的孩子成为别人的孩子?
丁一说,该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
我摆摆手,狗屁!王一萍等了我六年!我要让李小菊再等我多久?
丁一无语。
这次探讨,注定没有结果。不是我没有那个念头,而是一旦想到李小菊和女儿,我的另一道防线顿时土崩瓦解,我不能让这一幕再次重演。我老了,经不起再一次折腾。问题是,我这个样子就能对得起李小菊了吗?
丁一的突然而至,再次把我貌似平静的生活打乱了。
李小菊对我的态度也有了些变化,这我能够感觉出来。当然我也完全理解。一个女人,能忍受一个有秘密的男人这么多年,很不容易。我忍不住要拿她跟王一萍来对比。如果换作王一萍,她绝对不可能忍下去。她活得透明,或者说,竭尽全力让自己活得透明。她不允许生活中有秘密存在。如此对比之下,我发现,在我内心深处,站在天平两端的女人的重心已经扭转。
李小菊的情绪变化,可能源自于丁一的到来,恐怕火锅鱼店的胖嫂传递给了她一些信息。我跟丁一都沉浸在某种糟糕透顶的情绪里,多少忽略了胖嫂的存在,而胖嫂的嘴巴在香树街是很知名的。当然,问题主要在我。我没有主动告诉李小菊。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亲朋造访过我,既然来了一个,却不告诉她,至少会让她怀疑:你赵引申根本没打算把我介绍给你的家人和朋友。
事情过了好几天,她突然问起丁一,那胖子是谁?
我稍稍一愣,老家一个一起跑业务的同事。
这样的话,我相信绝对骗不过李小菊。
可我居然又一次撒了谎。
6
一天傍晚,我正在店里俯着身子,整理几个箱子。突然听到有人问,这件军大衣多少钱?
我的双手顿时一阵颤抖。那熟悉的乡音,让我立刻就明白了来人是谁。我没有抬头,我说,你们警察还穿这种衣服?说着,我慢慢直起腰,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笑容僵硬地看着仿佛从天而降的周立。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丁一回去后,果然去自首了。如我姐姐所说,周立这些年一直对我念念不忘。他早已是派出所所长。他所辖的那个所,网上追逃成绩十分突出。多年来,周立在网上网下到处找寻我的踪迹。只是,我跟他的另外一些目标略有不同。这个在逃犯是他的同学。当他得知丁一投案后,立即驾车赶往看守所。丁一犹豫良久,才把我的地址告诉了周立。
当然,周立和几个警察入住香树街口一家旅店时,我毫不知情。周立希望能劝我去自首,而不是直接跑到街上来,摁倒我,戴上手铐就走。因此,这帮警察安顿下来,考察了一下周边的抓捕环境。先由周立打前锋,上门做我的工作。如果工作做不成,那就毫不客气。后来的一天,周立就是这么对我说的,他的手指往手机上一摁,一条短信发出去,外面的警察就会一拥而入。
周立在店里转来转去,动动这里,摸摸那里,并不说劝我去自首的话,倒像是聊家常。我说,别绕圈子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别当着我闺女的面铐走我,她害怕。另外,我得跟她们告个别。我要把一切都告诉我老婆。
周立的嘴里似乎嚼着一块口香糖,似乎对一切都满不在乎。去吧,去吧,我们等你。他故意强调了一下“我们”。
我从后门穿过了小院子,那个短短的距离却让我感觉很漫长。推门前,我犹豫了好久,伸出手,又缩回来。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李小菊笑眯眯地迎着我。
进门后,我稍稍一愣。满桌子的菜,看上去十分诱人。我说,老婆,你不过日子了?
在那短短的时间里,我搜索了一下我俩的生日,女儿的生日,以及一年四季的重大节日,结果统统排除。
李小菊正开着一瓶白酒,边笑边说,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
女儿坐在屋子中央的童车上,瞪大眼睛盯着我看,一根手指塞在嘴巴里。我冲她做个鬼脸,逗得她呵呵直笑。
李小菊主动陪我喝酒。又是一个意外。此前她从不沾酒。难道她已经心有灵犀,知道这是一顿最后的晚餐?
喝了一小口,她皱起眉头,这么难喝,你们男人为啥还整天喝?
我说,男人不认为它难喝。
就在那一瞬,我意识到李小菊的表情不对。她的视线落到我脸上,又迅速挪开。她的动作、微笑似乎都是装出来的。我倒是没有考虑更深,只是想,李小菊要借着这场酒,揭开我身上的一个又一个谜。是的,是时候了。我也已经做好向她说出一切的准备。
我说,你今天好像有心事。
李小菊没有看我,却盯着我们的女儿,说,还记得咱俩怎么认识的吧?
我说,在馄饨摊儿上嘛!
她说,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这个话题太大。我问,哪方面啊?
她咬咬嘴唇,眼睛里顿时晶莹一片。我爹和我娘,都觉得我脾气倔,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李小菊似乎根本不需要我对她的评价,只顾自己说下去。知道当初他们给我介绍了一个什么人吗?其实,我早就认识他,不远的一个村子里的,上初中的时候我们还是同学。他开了一家木板厂,确实有钱。可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嫁给他吗?
我轻轻摇头。
高一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那时候学校的设施都很简陋,尽管男生女生厕所离得很远,可女生厕所的一面墙是学校的围墙。不知什么时候,有人从墙外面打穿一个窟窿,又用石头塞起来,到了晚上,从外面偷偷往里看。我们女生很久都没发现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一个女生去上厕所,突然听到墙外有声音,那女生张口就骂,臭流氓啊!接着就听到墙外面有脚步声跑远了。女生把这事儿告诉了老师,后来,几个老师一到晚上就秘密地潜伏下来,结果,真就逮住了一个。你猜这人是谁?
我笑了。
李小菊也笑了,对,那个女生是我,被逮住的,就是他。所以在爹娘让我嫁给他的时候,我一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恶心,我就跑了。知道我为什么跟你讲这件事情吗?
我没有回答。
李小菊斟酌了一下措辞,稍稍犹豫片刻才说,因为,我觉得他脏。他身上有污点,哪怕他腰缠万贯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很多年前他身上的污点,怎么洗都洗不掉。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低下头吃菜。我得想个开头。
可李小菊继续说,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问你的过去吗?原因之一,当然是咱们俩认识之后,我觉得你这个人不坏。咱俩住到一间屋子里,你没对我动手动脚,说明你这个人值得信赖。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你一直不问,我也没告诉过你。实际上是我主动招惹你的。知道我为什么要租房给你吗?那段时间我脑子里很乱很乱。那之前,我一直在坚守,要做一个本本分分的女人。可那天晚上,我想要找个男人来陪我。我没指望你能真心对我好,哪怕就是一夜情,我也想尝试一下。因为,我很孤独……香树街上好多人都知道,我身边曾经有过一个男人。可那是个骗子,既骗钱,也骗人。我心甘情愿把一切都给他,可他把我辛辛苦苦攒了几年的钱席卷一空,再也没出现……
李小菊越说越激动,脸色潮红。我说,别说了。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李小菊突然提高声音,有些事情,根本就没法过去!
她的嗓门有点儿太高了,怕吓着孩子,我俩一起扭头去看旺旺。小丫头似乎茫然不解,瞪大眼睛看看我,再看看李小菊。
突然,小丫头开口了,爸爸!
天哪!她第一次喊我爸爸了!我泪流满面。我蹲下身子,伸出手,捧着女儿的脸。
征,我想听听你的故事。李小菊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
那一瞬间,我内心的支撑哗啦一声土崩瓦解!我迅速回过头去。她叫出了我的名字!王一萍也这么喊过。李小菊已经满脸泪水。
我的语气居然出奇地平静。我微笑着说,小菊,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问我?
李小菊说,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我不希望我的男人骗我。
我开始给她讲述我的故事。
我的叙述,从好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开始,一直到我和李小菊坐在同一张油迹斑斑的桌子旁边。尽管我垂着头,但内心里真正如释重负。这是我第一次说出这一切。
李小菊说得很对,有些事情是没办法过去的。我本来以为,那一切细节已经很模糊,但当我拉开线头一般撕开记忆的时候,我发现许多年过去,那些情节仍然历历在目。
李小菊慢慢起了身,慢慢走到我身边,慢慢地弯下腰,把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里,缓缓地把我的头靠在她的腹部。
你这个王八蛋,我等你这一天已经好久了。
让李小菊知道一切的人,还是丁一。后来,我经过漫长的思考,觉得丁一这么做,的确是为了我好。他理解我的内心。
李小菊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是我只要自首,她马上就搬离香树街,去跟我父母住到一起,一直等我刑满出狱。第二个是,我要不去自首,她也会马上搬离香树街,但之前她会打电话报警。除非,我在她报警之前先把她杀了。
一个小时后,李小菊一手抱着旺旺,一手挽着我的胳膊走出店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同学周立给我女儿买了一身衣服、几样玩具,还有一袋子水果,就放在我们的柜台上。有那么一刻,我抬眼望去,发现他正在啃一个苹果。
我站住了。我对旺旺说,宝贝儿,再喊一声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