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扶贫开发纲要 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彭明方
中央、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办法 》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进一步密切*群关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随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增强做好扶贫开发的*治责任。消除贫困,加快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委和*府的神圣使命。新世纪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扶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老区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但是,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贫困人口还有26万,主要集中在革命老区、生态脆弱的深山区、水库库区和地方病高发区;随州扶贫开发标准低,地区发展差距大,经济增长直接减贫效力下降,相对贫困现象凸显;致贫返贫因素多,稳定脱贫难度大,扶贫开发成本高。因此,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意识到贫穷和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只有消除贫困,丰衣足食,不断消除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扶贫开发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集中全市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切实把握《纲要》的主要精神。新《纲要》、新《办法》明确指出,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新阶段的主要措施是: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和重点群体优抚等八个方面加大*策保障;各级扶贫部门要全面谋划,加大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重点、提高效率。新阶段的主要方法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两轮驱动,做到扶贫促发展、低保保生存。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确保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强化落实《纲要》的工作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努力在四个方面加大《纲要》的落实力度。一是咬定目标。主要通过扶贫到户、产业支撑、转移劳动力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每年完成1万人稳定脱贫问题。二是整村推进。每年实施20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其阻碍发展的瓶颈问题、培植主导产业,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三是加强培训。实施好扶贫培训“百千万工程”,即每年进行100名扶贫干部培训、1000名“雨露计划”学员培训和10000名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四是产业扶贫。每年扶持1-2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其对贫困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推进产业扶贫发展。
四、 认真抓好《纲要》的组织实施。省委在新《纲要》颁布的同时,制定了《重要*策措施分工方案》,把《纲要》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在相关部门中进行了分工和责任明确。为组织实施好《纲要》精神,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市委常委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和部署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做好领导带队部门驻村扶贫工作;继续实行市*府与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检查督办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省《分工方案》转发给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80多项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力度,协同作战,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的落实。扶贫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和检查督办服务,及时跟踪各部门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办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