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新闻,新妈妈产后抑郁的情况越来越多。
带宝宝跳楼、割腕、自杀、投河自尽…各种悲剧都有。
抑郁症已经成为了,威胁我们身心健康的隐形杀手了。
那在保险理赔中,因抑郁症导致的自杀可以顺利理赔吗?
今天通过一个案例来说一下,抑郁自杀保险赔不赔
案例详情
年10月26日,25岁廖女士投保了某公司的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缴费30年,保障终身,保费是元,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除外约定中: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免责任。”
年6月11号,廖女士因长时间情绪低落,焦虑,情绪失控,医院精神科诊治。
被医生临床诊断,因产后患有焦虑症和重度抑郁症。
1月20日,廖女士和6个月的孩子被发现在湖里溺水死亡,法医鉴定为抑郁症自杀。
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廖某自杀属于免责范围内,拒绝理赔,同意退还保费。
廖某家属起诉到法院判决,廖某的“自杀”不是主观上的行为,不是主动有预谋的骗取保险金额,是因疾病导致的自杀行为,
所以最后终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30万元。
案例分析
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根据保险法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患者)。
廖某的状况已经是重度抑郁患者,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了,在自杀时已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
所以这个情况下2年内自杀,不承担保险金的条款不适用,也就是说是可以得到理赔金额的。
自杀赔不赔主要看险种
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要看具体的险种,像意外险和医疗险这些短期一年期的产品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
意外险
意外险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这些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自杀是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重疾险
自杀也不属于重疾险的理赔范围。
但是,像上面廖某买的是重疾险,且因产后各种原因导致得了重度抑郁症。
而抑郁症是属于病理情绪导致的,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做出的一个主观的行为,是属于精神范畴内。
并不是精神状态清醒的情况下做出来的选择,因疾病导致且不是蓄意自杀就可以申请理赔。
寿险
保险之后的两年之内,自杀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但如果被保人是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自杀的,可以得到理赔。
关于自杀理赔的情况说完了,如果对保险不了解,上面的案例情况估计是拿不到赔偿了。
所以保险知识平时还是了解一下好,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