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4日,网传湖北孝感高新区理丝社区某楼栋内一名幼儿被活活饿死家中多日,尸体用裹尸布抬出都开始发臭。据社区业主介绍,孩子父母早年离婚,孩子由29岁的母亲独自抚养,其母亲是精神病患者。
随后孝感市发布通报证实理丝社区确有一岁半的幼儿死亡,由其母邓某某独自抚养。由社区干部上门排查发现,公安机关已将幼儿母亲带走调查。
3月15日,孝感市再度发布通报称,目前未发现幼儿母亲邓某某有精神病病史记录,经现场勘查,邓某某家中有大米、奶粉、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公安机关已对邓某某涉嫌犯罪立案侦查。
这件事发生后,引来了很多网友的愤怒,他们不禁发出三连问:
网友A:不想养就不要生,既然你带她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对这个生命负责,看的好生气!
网友B:感觉是产后精神病,且从邻居的描述更像精神分裂或躁郁。对妇女儿童保护在哪里呢?
网友C:母亲丧失监护能力按道理孩子监护人应该是父亲;另外这个母亲如果是精神病了,监护人也应该是配偶,孩子爹哪儿去了?
对于这样的悲剧,真是又痛又恨,难以描述内心的复杂心情。为人父母,究竟是什么样的心能如此对待一个刚来世上不久的生命。基本的责任心在哪里?
孩子是父母的根,父母失掉了孩子,就失去了人生的根。但是很多父母,并没有这种意识。很多教育学家说,人格的养成比知识能力的储备更重要。这句话不仅可以放在孩子身上,在父母身上也是适应的,因为孩子终究有一天也会为人父母。健全的人格始终是伴随一个人的一生。
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责任心都没有,那么你还能奢望他们能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吗?这是不可能的。
事情发生以后,也有专业人士就此事进行了相关法律的分析:
第一、邓某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邓某是死亡幼儿的法定监护人,由于邓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致儿童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是过失还是故意,需要鉴定幼儿死亡原因。
第二、邓某是否能受到刑事处罚的问题。警方经过调查未发现邓某有精神病史,这是根据医疗记录掌握的信息。据邻居讲述,邓某平日确实有精神问题。这需要经过法医鉴定,一方面确定邓某的精神状态,一方面确定幼儿死亡时邓某的精神状态。如果幼儿死亡时,邓某出于精神病发作状态,邓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免除担刑事责任,否则,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第三、近年来,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意外死亡案件。杜绝此类悲剧发生,一是大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照顾和养育孩子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二是需要加强对成年人进行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提升养育技能和意识。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不仅是一次父母自我沉淀的过程,同时也是父母教育孩子最好的契机。但同时疫情期间也有很多父母不在孩子的身边。
3月15日,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以下简称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明确,监护缺失儿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困难儿童及家庭救助帮扶。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是符合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监护缺失儿童,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儿童及家庭,要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或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策。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开通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确诊或疑似感染儿童第一时间送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监护缺失适龄儿童居家学习指导与服务,确保“停课不停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监护缺失儿童的线索响应、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服务。
《方案》强调,各地要把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制度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府购买服务力度,切实加强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写在最后:
尽管说,任何社会都有恶*的人性,任何制度也不都是万能的。但是,走向文明社会,必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不论这名不幸死在家中的孩子有着怎样人性和责任沦丧的父母,都不希望事情的处理再次出现责任甩锅的游戏了。一个社会如果连孩子也不能幸免于人性伦理的伤害,一个社会如果面对孩子因照顾不济死于家中也不能懂得悲悯与忏悔,那么,又还有什么理由去谈美好生活与生命尊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