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古至今,母亲都是值得人敬佩的。母爱不仅源于生理上的血缘关系,更是出自于心理上对孩子的珍视。
然而,南京曾发生过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杀子案”,一女子仅因3岁儿子不听话、不愿意午睡,竟将其用枕头捂死,儿子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妈妈我爱你”。人性的险恶超出想象,“虎*尚且不食子”,她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施以*手?
耿某出生于安徽一个较为贫穷的农户家庭,在她青年时期曾外出打工,并遇到了一名同龄青年,两人自由恋爱,并顺利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们俩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只是耿某自从嫁到夫家,就在南京浦口生活,离娘家较远。
婚后头几年,耿某与丈夫一直很恩爱,不过家里偶尔也会有点矛盾,主要的矛盾就是生育问题。耿某与丈夫商量,等到事业稳定之后再要孩子。但是公婆认为他们俩年龄都不算小了,再过几年耿某的身体就不太适合生育了。
在公婆的催促下,耿某与丈夫开始备孕,并在28岁的时候成功受孕。等到月份大一点的时候,公婆让耿某辞去工作在家里安心养胎。耿某在家里实在是闷得慌,出去也不能走太远,只能在小区里散步。久而久之,她的心情就有些烦躁。
公婆一直在疏导她的情绪,希望她能平静对待怀孕这件事,尤其是婆婆,她是过来人,经常和耿某聊天。虽然公婆的话在一定程度上安慰了耿某,但她潜意识里还是感到焦虑。她最主要担心的就是生育过后丈夫能否完全负担家庭的经济,以及自己能够将孩子教育成人。
这种焦虑,在直到临盆的时候达到了巅峰水平,有时候耿某甚至萌生了打胎的冲动。怀胎十月,耿某生下一个儿子,丈夫和公婆都非常高兴,然而此时耿某却高兴不起来。她孕期结束后,就意味着要继续打工。然而这么久都没有外出,她很担忧是否还能融入社会。
更重要的是,由于耿某在生育时发生了一些生理上的意外,所以落下了病根,引发了产后癫痫。这是一种发生在产后的并发症,如果服药治疗的话,是能够抑制病情的。不过癫痫发作很容易影响日常生活,所以也很影响职业发展。
丈夫干脆劝她不要继续工作,在家里带孩子,顺便将癫痫治好。不过耿某这样一个随时随地有可能发病的人,实在不是太适合照顾孩子。她在家做全职主妇的时候,不仅没有带好孩子,而且病情加重了,甚至由此引发了精神疾病。
这时丈夫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带她去看了精神科的医生,并开了一些抑制精神病的药物。不过他们家仍旧把孩子交给耿某来照料,这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错误。大家都知道,小男孩一两岁的时候最淘气。耿某本来情绪就不稳定,现在孩子又总是在她面前吵闹,更让她心焦气躁,发病的频率大大增加。
他们这个家不仅是内里一团糟,丈夫也无法应付外面的工作。由于养孩子需要花费一大笔钱,丈夫只得每天加班打多份工。他任劳任怨,从来没有在家里抱怨过。但是丈夫的劳累却被耿某看在眼里,她错误的联想到,正是由于自己生了孩子,所以才让丈夫这么劳累,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个让人糟心的小孩,现如今他们夫妻仍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因此,不知从何时开始,耿某心中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儿子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好了。她时常对儿子表露出陌生的表情,劳累的丈夫却没有注意到。就在这一年间,很多事情悄然发生了变化。
耿某一直在吃控制情绪的药物,不过“是药三分*”,她每次吃了药以后胃都很不舒服。因此她与丈夫商量把药停了,丈夫看她情绪已经控制的不错,于是在尚未得到主治医师的允许下,就私自同意让耿某停药,并且在停药医院进行复诊。
因此,原本耿某的病情已经渐渐控制住,如果把所有疗程的药物吃完,应该就可以停药了;但是现在她提前停药,加上孩子给她施加的精神压力,结果病情又变重了。这些变化悄无声息,丈夫根本没有意识到。
直到停药后的七个月,耿某的内心已经极度扭曲,她整天肖想着将儿子杀死,减轻丈夫和自己的负担。因此她在网上搜索了杀子的视频和文章来缓解压力,直到年2月16日,她终究还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
这天下午三点多,儿子贝贝因精力旺盛,一直吵闹着要玩积木,而耿某已经陪在儿子身边一上午,实在是有些劳累。她听着贝贝刺耳的叫声,感觉头皮发麻,脑袋一时空白,直接拿起枕头捂住了贝贝的头。直到10分钟以后,她才松开了手。
当她发现贝贝死亡后,并没有感到悲伤,反而浑身轻松,只感觉“终于解决了一个大麻烦”。直到丈夫工作结束回家后,看到儿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妻子已经熟睡。丈夫感觉儿子的脸色不对劲,将耿某叫醒后,耿某亲口承认她杀害儿子的事实。
精神崩溃的丈夫去公安机关报了警,耿某随之落网。她无疑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她杀害的还是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耿某在案发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处于病发阶段。《刑法》第十八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耿某可能会被从轻、减轻判处。
其实这一悲剧的发生,不仅只是耿某的精神病这么简单。实际上她在生育过后,一直十分排斥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也说明她其实并没有做好生育的准备,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而他们家的经济状况同样也不支持生育。如果违背这一现状,强行让一个小生命诞生,恐怕并不会给家庭带来幸福。
另外,在耿某患精神病的过程中,丈夫或许也应当给予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最好不要让身患精神病的妻子单独带孩子。明明大夫已经嘱咐过,耿某很有可能会做出自残、自伤、伤害他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耿某周围最好能有人看护,比如让她和公婆一起生活、一起带孩子。在耿某提出断药的时候,作为监护人,丈夫应当严词拒绝,而不是纵容这一错误。
总而言之,精神病的悲剧其实在社会中时有发生,很多案例都是因为精神病人没有得到足够的看护。精神病其实和普通的疾病一样,通过合理的治疗也能够康复。最重要的是,精神病人需要家庭、社会的关爱,“心病还需心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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