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注册督导师沙龙
年6月8日晚,注册系统“注册督导师沙龙”系列活动第四期成功举办!本期沙龙邀请到注册系统首批注册督导师杨蕴萍老师与伦理组成员刘*老师围绕“心理咨询中与医学有关的议题督导及伦理”做专题分享与讨论,孟馥教授与王建平教授联袂主持,共有近位注册督导师参与本次线上沙龙,其中有约80%的参与者为近三年新加入的注册督导师!
孟馥老师与王建平老师联合主持
孟馥老师向与会督导师介绍注册系统发起“注册督导师沙龙系列活动”的初衷——希望营造注册督导师们的专业之家,创造一个让注册督导师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在简要回顾了收集到的学习期待之后,隆重介绍并邀请首都医科医院主任医师、博导,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委员、监事组副组长杨蕴萍教授率先分享。
一、心理咨询服务如何与医学帮助(精神就诊及药物治疗)协同?
杨蕴萍老师进行专题分享
杨蕴萍老师结合个人督导实务经验以及与同行交流心得,围绕着督导中与医学相关议题常见的困难与挑战,并结合本期参与注册督导师的学习期待,进行分享。杨老师首先简要回顾了《精神卫生法》中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关的条款,以及对于实务工作中面临的局限性。同时,杨老师也强调了心理咨询师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章第二十三条)。
作为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专业人员,在实践中如何与能提供医学帮助的专业人员(医院相关专业医师等)协同?这是涉及到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来访者及其家庭等的多方面协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
第一,初始访谈的心理评估与心理诊断。杨老师指出,无论什么心理咨询流派这一环节都是基本功,这是帮助我们如何设定帮助来访者的干预方案的前提。当新手咨询师在病理心理学、精神症状学方面不熟悉、经验不足时,督导师要帮助受督导者进行初始访谈阶段的心理评估与诊断,这项看似基本技能的工作也常常具有较大的挑战性,而在网络视频咨询中,心理评估和心理诊断会很受限制,需要尽可能考虑面询的可能,避免忽视有做面询的机会却从始至终都采取视频咨询的方式。督导师可以考虑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的访谈方式采集必要的信息,也可以采用常用的症状量表评估来访的情绪变化。同时,杨老师也指出不同的理论流派在具体操作上也可能有所差异,并以精神动力学为例,说明初始访谈阶段收集信息要达到的目标。杨老师指出,对于初始访谈阶段的心理评估与心理诊断,督导师的任务是要帮助受督导者如何发现和识别来访者可能存在的症状及其严重性和就医的必要性,避免被来访者的故事所吸引而忽略了评估。
接下来,杨老师介绍了心理咨询中面对边缘性与神经症性来访者时工作的难点。对于边缘性的病理,药物治疗十分必要,但现实中的主要困难是一些患者不愿就医或就医后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差,对于心理咨询师而言这是很大的挑战和压力。对于遭受神经症性的心理病理困扰的来访,是否需要寻求精神科医师及药物治疗的帮助,也需要在全面评估后与来访讨论,包括对来访者主观痛苦程度、对生活及学习和职业能力的影响程度、对亲密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影响程度以及病程的发展和转归的趋势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判断。临床经验不足的心理咨询师常常难以在初始访谈阶段就能判断是否应该建议来访就医,这就非常需要督导师的帮助。
最后,杨蕴萍老师简要分析了对于患者(来访者)就医用药可能的阻碍因素。包括病耻感、对精神科药物副作用的排斥和恐惧、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不良体验,以及许多心理咨询师在平时工作中比较缺乏与精神科医师的联系和合作,导致提供的就诊建议不够明确以及初始访谈中的心理评估与信息收集不足导致未能及时提出就医建议等。针对不同的阻碍因素,杨蕴萍老师也提出了对应的处理策略:①对病耻感的理解与讨论(包括就诊体验),可以从不同学派进行解读;②讨论对药物治疗的预期及担忧,尤其是对精神科药物的过分夸大的担忧,督导师需要帮助受督如何在心理咨询中与来访者进行讨论;③开拓与精神科医师的协作途径,通过学术交流合作的各种机会,开阔资源;④学习精神医学中必要的基础知识,包括熟悉症状学、知晓常用的药物名称等。
二、心理咨询中与医学有关议题的督导伦理
刘*老师进行专题分享
王建平老师隆重介绍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委员、伦理组成员刘*老师。刘老师围绕与本期主题相关的伦理议题进行分享,主要从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助人者责任以及五级伦理思考模式进行分享。刘*老师首先简要介绍了寻求专业服务者的五大权利(受益权、自主权、免受伤害权、公平待遇权以及要求忠诚权)与助人者的三大责任(专业责任、伦理责任与法律责任),帮助与会督导师搭建思考伦理议题的基本框架。
刘*老师强调,免受伤害权是来访者应受保护的权利,也是专业工作中最最不能低的底线。在助人者的三大责任中,刘*老师提醒,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不仅仅代表了个人,还代表了专业群体,尤其要注意个人的行为对行业的公共信任方面的影响。随后,刘*老师简要介绍了注册系统伦理守则的总则(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并指出伦理守则正文的十个章节都是为了充分体现如何在不同工作情景更好维护这五大原则,总则是伦理守则的核心。五大原则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五大美德,而善行则位居五大原则的首要位置,强调维护来访者最基本权益的重要性。
刘*老师指出,当涉及到与医学有关的议题时,可能牵涉到的伦理议题包括多重关系、当事人的自主权、当事人的受益权、当事人免受伤害权、当事人的公平待遇权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忠诚权,同时,刘*老师结合伦理守则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在介绍完伦理守则中的相关内容后,刘*老师简要回顾了《精神卫生法》中的相关条款,强调心理咨询师应该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尽到自己的责任。同时介绍了在今年6月1日新修订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对于强制报告的情形界定与责任要求。
最后,刘*老师介绍了VanHoose与Paradise提出的五级伦理思考模式——奖惩导向、机构导向、社会导向、个人导向与原则和良心导向,倡导大家在遇到伦理困境时,要能够真正地、积极地、有建设性的践行伦理的精神,即根据伦理原则及良知作为伦理的最后判断。
三、注册督导师对话交流
与会督导师积极分享在实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探索积累的经验,并围绕当前主要困扰的问题进行开放交流。
01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中,心理咨询师面临的法律风险
刘*老师向与会督导师分享了在年发生的一例司法判例,详细说明了心理咨询师在处理心理危机时的法律责任与工作职责,包括对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采取及时的干预措施,必要的情况下,突破保密原则将学生情况告知家长也是法律的要求。
杨蕴萍老师指出,这个案例是深刻的血的教训,钱和生命对比是微乎其微的。这提醒督导师在与受督导者工作的时候,尤其是在受督早期的初始访谈与评估的过程中,要保持警觉。在临床实践中,遇到这类极端案例的情况较少,但也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杨老师分享了自己的督导实习督导师时遇到的相似情境:由于新手咨询师缺乏对精神障碍识别的能力和意识,再加上全程都是视频咨询,未能在咨询初期作出恰当的转介,而当咨询进行多次再提出转介就医的建议时,来访者产生极大的愤怒与被伤害的感受。
另外,杨老师也呼应五级伦理思考模型中的原则和良心导向,用专业人员的良知和来访者工作,当我们用真实的人性的部分去帮助一个人的时候,会有很大的个人的自主性和灵活应对的空间,伦理与法律,也都是以人的生命、利益福祉为最高考量。在实际工作中,督导师也要考虑受督导者的工作环境与背景,相比于个人执业的情况,如果受督导者是在学校医院工作,协同工作的体系会更加稳健。
02对于已经有明确诊断、正在服药但在校园生活的来访者,如何指导受督导者和这类来访者工作?如何把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边界?杨蕴萍老师率先进行回应,她指出这类情境在高校的督导中非常常见。对于这类学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非常必要。首先,杨蕴萍老师提醒并强调,对于处于症状急性期的学生,药物治疗是非常主要的。但是等症状有所缓解后,在协助学生适应社会生活与环境时,心理治疗就非常重要了。现行的《精神卫生法》限制了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也给实际的工作带来一些挑战。杨蕴萍老师提出“辅助心理咨询”这一概念表述,即将心理咨询或心理帮助作为针对已经诊断为精神障碍、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来访者的辅助手段。在《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中有对心理咨询服务的宽泛解释,各督导师也可以了解所在地的相关*策文件中的内容。实际上,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可以在提升来访者的依从性、规律用药等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提供重要的心理支持,精神科医生也希望就诊后回到校园的学生能够得到帮助,实现心理咨询服务与医学服务的协同。
孟医院临床心理科设置的临床研修班以及在高校开展督导工作的经历,强调了咨询师与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科医生合作的必要性。医院设置了临床心理科,由专门的精神科医生坐诊,能够基本满足一般性的诊断、开药需求。而对于情况比较严重、需要会诊的学生,也有直通区、市精卫中心的绿色通道。目前在高校从事心理咨询的专职、兼职老师面临不少挑战,由此更需要互相协同,强调“家-校-医合作”,集团作战。
刘*老师也强调了协同合作的一些原则: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他强调,当出现幻觉、妄想,有精神症状,冲动,伤人,自杀,自伤等诸多情形时,一定要把学生送达安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恰当的治疗,无论是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都有较好的效果,要避免被影视作品中塑造的精神科、医院的形象所误导。刘*老师提醒,如果对于已经出现精神病问题的来访者,如果局限在心理学的视角,可能会导致对来访者的病情分析、评估、预判不准确,出现判断上的失误。在咨询实践中,常常会遇到各种类型的来访者,如果缺少相关的基础知识,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拓宽视野,有意培养在精神障碍评估、识别等方面的知识技巧,这既是发展职业胜任力的要求,也是伦理守则特别提倡的。
刘华医院儿童病房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享。目前在儿童病房住院的病人,在临床上,大多数都是有明显的进步和好转。也确实有一些困难案例,会让家属共同担当责任,如让父母或亲属陪床照顾等,而对于儿童青少年的危机情况,也一定要及时告知家长。
对于心理咨询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压力,王建平老师也深有同感,尤其是当受督导者缺乏对服药病人的基本知识时,既涉及到如何帮助提升胜任力,也是督导师面临的工作挑战。无论是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还是从事临床督导,都需要终身学习。
主讲嘉宾的细致讲解与督导师们的热烈讨论,让90分钟的沙龙交流显得短暂又充实。
沙龙小结
贾晓明主任委员做沙龙小结
最后贾晓明主任委员对沙龙活动进行了总结。贾晓明老师首先表达了对新加入注册系统的注册督导师的热烈欢迎,欢迎大家进入注册系统这个大家庭。之后谈到今天沙龙探讨的主题特别有意义,其中涉及到受督导者即咨询师的专业胜任力,包括初始评估的能力、有效转介的能力、劝诊就医的能力等,也涉及到心理学与医学专业人员之间的协同合作的能力。督导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帮助受督导者达到胜任力,由此才可以保护到来访者的利益,以及大众的利益。因此督导师身负重任,这就要求督导师自身必须具备督导胜任力。督导师具备了胜任力才能帮助咨询师获得胜任力。这也是注册系统举办督导师沙龙的目的所在。
贾晓明老师特别讲到中国需要大量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人员,而他们的专业发展过程中督导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培训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员加入注册系统成为注册督导师,并且积极参与沙龙活动、互相交流、共同成长,贾晓明主任委员代表注册系统再次表达对大家感谢,并指出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事业的发展依靠每一个人,注册系统一直秉承推进中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化发展的初心与使命。从国家需要、行业发展需要出发,主动肩负责任与使命,走的是人间正道!未来需要督导师们、心理师们一起努力,共同实现我们的理想和梦想!
贾晓明主任也盛情邀请大家参与今年7月份举办的第七届注册系统大会,线下、线上相聚,共享盛会!
第七届CPS注册系统大会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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