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治疗白癜风最好的药哪里能买到医院口腔科陈仲伟主任被一名疑似精神病人袭击,不幸遇难。据报道,陈医生此前曾多次受到这位疑似病人的骚扰并报警,但惨剧仍然发生。为何这样的病人得不到收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疑似精神病人?本文是北京大学临床心理学博士李松蔚,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思考。
陈仲伟医生的死,缘于一颗几十年前的烤瓷牙变色——这比那些单纯的“病人伤医”事件更令人震怖。如果是跟具有正常思维的患者发生矛盾,悲剧似乎还有可能避免。大不了,“孩子学医打断腿”也算个出路。但这次的凶手显然已经不正常。今天他可以对医生下手,明天就可能是老师、同事、邻居、陌生人,谁能躲得过?这种人似乎完全无法用理智沟通,无法预测,自然也无从防范。我们很难有办法将他们彻底隔离到外太空。也许有一天,一个素不相识的“怪人”找上门,认定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你毫无头绪,但他不依不饶,就是缠上你了。你怎么办?
你会说这个人“有病”,你会报警,你会请他去看精神病医生。
这些事,陈医生都做了,但仍然遭遇了最大的不幸。
精神病送医难、收治难
在现有的新闻报道中,没有就“陈医生报警”这一过程透露更多的细节。但我完全可以根据日常经验推测一下:这个人看上去“有病”,但他只是对报案人口头纠缠,没有什么过激的言行,似乎也够不上处罚的标准。假如警察足够负责,不是口头警告一下就请人离开的话,他最多能做的,就是给相关医疗机构打电话。
警察:“喂,有一个人可能有精神病,你们能不能处理一下。”
医生能做什么呢?医生说:“可以,请他来我们这里挂号。”
“呃……他不想去怎么办?”
“那就请他的亲属送他过来,如果找不到亲属,由民*部门送过来。”
是的,跟电影里的画面不一样,精神科医生不会抬着担架跑过来,一拥而上把“病人”按倒,注射一针安定,再把他扛上担架抬走,此后就让他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这是劫匪,不是医生。何况人家还搞不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病人”——总得诊断之后才能确定。根据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法》:“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这是电影,不是现实。图片来源:imdb
在这种情况中,病人显医院,那怎么办?只好联系家属了。
“喂,你们是XXX的家属吗?他今天跟人吵了一架,人家报警了,好在没什么大事。医院,医院建议你们带他去看一下。”
“好的好的,给您添麻烦了。唉,他脑子是不大清楚……”
“是不是有病啊?医院看啊。”
“唉,看过的看过的。我们这就过来接人,地址是?”
现实情况是,家属很可能也不情愿带“病人”就医。一方面,看病还要排队花钱,另一方面,讳疾忌医是人类的天性。万一真的被诊断出“精神病”,不好听不说,现在精神医学也没那么发达,诊断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治好,往往就是隔离。万一医生要把他长期“关”在医院里,作为亲人又于心何忍?现在在外面过得也挺好,就让他在外面吧。大不了就是多去派出所赔礼说说好话。
很多针对疑似病人的这种投诉,就这样不了了之。
尴尬的现状
凭什么只有病人及家属可以做主,其他人就不能扭送疑似病人就医?但如果你考虑到另一种可能,就会觉得这样的设置也不无道理,那就是正常人可能会“被精神病”。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你跟人有了冲突,你可能怒斥他是“神经病”(精神病),他可能也怒斥你是精神病,你们可以相互宣称对方有病,但你一定不希望别人因此就具有将你送医的权利。
事实上,精神病性障碍作为一类诊断,有一点其它疾病都不具备的特殊性,叫做“自知力障碍”,是说精神病患者缺乏对自身精神病态的认识和批判能力,否认自己有病,拒绝治疗,这也往往被看作病情严重的标志。
这个特点导致了一条第22条*规式的悖论:“我越不认为自己有病,说明我病得越重”。这不仅仅是一个精神病人接受“精神病”时的障碍,也是一个非精神病人拒绝“被精神病”的障碍,因为否认就等于承认。“我没有病!”的呼声越大,对你的怀疑反而越确凿。因此从一开始就需要小心鉴别,让没病的人不至于被当成有病,避免那些本不该接受的治疗,这件事和“让有病的人接受治疗”同样重要,甚至也许是更重要。——国外有那样的研究,实验者冒充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尽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了解如何“自证清白”,但他们最后几乎还是难以逃脱。
你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图片来源:scottshapiro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