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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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江婴儿浮尸案续母亲将娃倒立抛江中,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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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社区社友发帖:

前情提要↓↓

最新:警方在新昌江捞起婴儿浮尸,孩子母亲有嫌疑被抓获(点击查看原文)

原帖原文↓↓

小希(化名)是家庭主妇,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小希产下二胎后,忙碌而繁琐的生活压力,加之大女儿正当叛逆,时常陷入低落情绪,不是沉默寡言就是自言自语,丈夫看到妻子状态不佳,便停工陪伴,没想到一疏忽便是一生的惨剧。今年1月的一天,小希独自一人抱着出生才九个月的小女儿来到绍兴新昌县江滨公园止水碑附近,在凉亭呆坐许久,突然心生烦闷,随后产生幻听,她不自主抱着小女儿来到江边,将小女儿倒立抛掷于新昌江中。随后,小希的家人赶到现场,看着江面上漂浮的尸体,恸哭在地。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希作案时患有重度精神抑郁发作(伴精神病性状),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年3月,新昌县检察院认为小希现仍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遂向新昌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后法院决定对小希强制医疗。什么是强制医疗?相信许多人对于“强制医疗”一词不甚了解,此案中,司法机关决定对小希强制医疗意味着什么,大家或许也茫然不解。在实践中,实施暴力的精神病人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家属又不能提供周全的管束,导致精神病人对社会仍然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针对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专门增设了“强制医疗”这一特别程序,司法机关及时将涉案精神病人医院进行医疗,既可以防止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又可以帮助其尽快得到治疗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一举多得。单单在我们新昌,每年都有几个强制医疗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技术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府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坚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什么是产后抑郁?通过本案的宣传报道,不仅只是想跟大家讲什么是“强制医疗”,呼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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