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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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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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1.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2周内随访一次。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2周时随访一次,若稳定3个月时随访一次,若不稳定,1个月时随访一次。

(3)病情稳定患者,3个月时随访一次。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4.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三)服务流程

见下页图。

(四)服务提供机构

国家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健康管理服务,详情请咨询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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